因为人家没有说错,他陈寿也好,平原侯府的谢老六也罢,耗费上千两银子去买一只蛐蛐,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于国无益、于民无用,甚至还会带坏风气,是奢靡败家的典范。
被人写进话本段子里,约莫也是受人耻笑、被人鞭笞的反派。
要是再不幸,被人写进野史或是传奇里,还极有可能“遗臭万年”!
而杨氏子呢,世家出身,年纪轻轻就博览群书、满腹经纶。
就连不喜欢世家的皇帝,也必须承认,世家虽然腐朽不堪,开始被寒门所超越。
但,世家的子弟也不全是因循守旧、指马为虎的蠢材。
如果仔细比较,世人会发现,朝堂上世家出身的官员,依然占绝大多数。
这不是因为世家多才俊,而是因为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资源一直被世家所垄断。
他们的子弟,不管是读书还是学习任何自己想学习的技能,都比其他家族的人更加容易。
新朝自先帝起就开始打压世家,提拔寒门,但能够入朝为官的人,大多还是世家。
本来就拥有最好的资源,如果再刻苦努力些,世家子也就更加容易成为世人倾慕的才俊名士。
京兆杨氏虽然也在走下坡路,但对于族中子弟的培养却十分重视。
所以,那位曾经为了躲避与陈家结亲而不惜过敏的杨家女,就有两个极为出色的堂兄弟。
如今在街头,痛斥陈寿的杨氏子,便是其中之一。
杨氏子和陈寿,一个是才貌俱佳的翩翩君子,一个则是恶名昭昭的纨绔子弟,别说外人了,就是陈寿本人,都没有底气跟杨氏子理论。
现场气氛很是尴尬。
结果,就在陈寿想着是以势压人、还是拂袖离去的时候,身边的施韵却开口了——
“这位便是名满京城的杨家玉郎吧,听闻您素来喜欢牡丹?”
“不错!牡丹雍容华贵,观之能让人身心愉悦,我们杨氏二三百年来,最喜欢牡丹!”
杨氏子很是机警,回答的时候,还不忘讲明观赏牡丹的益处。
赏花本来就是一桩雅事,在杨家又有几百年的历史,他喜欢牡丹,既是风雅、也是遵从家族传统,哪怕花费巨大,也不算挥霍、败家。
“斗促织乃一项竞技,其中蕴含兵法奥妙,我陈家乃开国功勋,祖、父皆沙场悍将,我家国公爷追崇父祖,偏偏身体先天不足,只好寄情于促织,这跟挥霍无度、败家顽劣又有什么关系?”
施韵睁着眼睛,无比认真的说道。
听了她的这番话,别说杨氏子呆若木鸡了,就是陈寿也张大了嘴巴。
“诡辩!你、你这是诡辩!斗蛐蛐,玩物丧志,于国于民无益,你、你却还说什么兵法?竞技?”杨氏子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强忍着怒意训斥道。
“牡丹呢?难道不是拿来赏玩的?于国于民又有什么益处?既然都是被人拿来赏玩的玩意儿,又有什么高低尊贵之分?”
施韵当然知道自己是在狡辩,但人心本来就是偏的,帮亲不帮理,她不为自己的丈夫辩解,难道还要帮着外人反过来指责丈夫?
再说了,就算斗蛐蛐不是什么正经事,但陈寿也没有伤害别人啊。
既然没有害人,他花的又是自家钱,不偷不抢、不坑不骗,别人凭什么站在高处,高高在上的唾弃、鄙视于他?!
“你、你——”杨氏子很少被人当面回怼,明明知道施韵的话有问题,但一时之间竟不知该从何反驳。
而吵架这种事儿,气势一旦弱了,就是一个字——输。
看着杨氏子表面拂袖而去、实则有些落荒而逃,陈寿好一通大笑,眼泪都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