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帝国出台了最新的最长工作时间标准,不算法定节假日外,正常情况下每个月有四天的带薪休息时间。
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九个小时,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加班时期的薪资为正常时期的一点五倍,月休日加班两倍薪资,法定节假日加班三倍薪水。
\b其实对比以前,就是减少了一个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但是总工作时长依旧控制在十二个小时以内……主要是很多企业表示忙起来的时候真的需要员工加班,哪怕为此支付更多的加班费用。
而员工们,也需要一定的加班时间来获得更高的加班费用……尤其是对于底层工人而言,没有加班费的话,他们基本也就只能拿一个当地的最低工资了。
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帝国高层才继续保留了最长十二个小时的总工作时间。
其他方面的变化基本没有,而相应的劳动保护法也进行了一些细节上的调整,但是整体不算大,毕竟当初大楚帝国推行的劳动保护法就已经非常完善了,甚至可以说是本来就超出了当时的生产力。
到如今这个时候,大楚帝国的劳动保护法其实也就刚刚好符合生产力的标准。
必须明确的是,任何的福利,生活水平的提升,都是建立在生产力提升的前提之下的。
比如当代的欧洲西亚印度等地区的土着国家里,他们要是学大楚帝国玩什么劳动保护法,分分钟能够把他们自己给折腾破产。
更不要说学着大楚帝国推行什么最低工资标准了……松江府这边六点六楚元的最低工资,这工资水平这要是拿到欧洲去,能够让任何一个当地的作坊老板原地破产!
此外大楚帝国的这些最低工资标准,最长工作时间规定看似不错,但实际上也只有一些正规的大企业遵守,如果是小企业,尤其是一些服务行业,小工厂之类的很多不怎么遵守的。
而很多劳动者也没有能力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寻找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有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还有劳动保护法这么一个法律。
同时帝国的官方力量,也很难说全面监控所有雇佣关系……劳动者不来举报的话,也很难主动出击维护劳动保护法。
\b所以法律是法律,但实际是实际。
想要真正的提升民众的收入,最重要的还是维持整体的经济发展,让经济整体发展上去了,自然而言的民众收入也就提升了。
不然经济发展不咋地,制定再高的法律标准都没什么用。
所以紧随新一轮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最长工作时间发布后,大楚帝国高层又商讨起来了若干经济发展刺激政策。
\b而这些经济政策和后世国家里的所谓经济政策也不太一样,因为基本不怎么考虑钱不钱之类的,考虑的是资源供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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