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无独有偶,海军方面也是向湖广武器公司提出研发要求,让他们改进十九型步枪,获得连发能力。
因为管内弹仓技术已经初步成熟,所以要在这两种步枪上使用这种技术,难度虽然有,但是在可以解决范围之内,河北武器公司只用了三个月就拿出来了十八型步枪的管内弹仓的初步设计版本了!
真正难的其实是如何协调其他武器公司获得江南武器公司管内弹仓的专利授权……这玩意是有专利的,而且是江南武器公司旗下松江枪械厂的独家专利,并且是他们的核心专利之一,启明步枪就是靠这一专利支撑起来的。
其他武器公司想要用这一核心专利,难度可不小。
所以对于楚军而言,想要大规模装备管内弹仓的连发步枪,专利问题大于技术问题,想要让五大武器公司在这问题上达成一致,难度不会比直接研发一款新枪容易多少。
这也是军方高层,想要重启早些年间的军方武器设计研究所的缘故……只是时间过的太久,军方的那些研究所早就被转入了五大武器公司吞并消化了,想要再弄出来已经是不可能了。
所以军方的想法是,军方直接搞一个项目,然后出部分研发资金和企业合作研发,研发成功后技术成果共享,专利共享。
这样弄出来的东西军方就有权力直接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
虽然这种授权,获得授权的企业依旧需要给研发企业一部分专利授权金(专利共享,军方持有部分专利权益,研发企业也持有部分专利权益,军方可以不要自身的专利权益,但是不能代替企业决定放弃这些权益),但专利授权本身这个行为,并不需要研发企业的同意……这也是军方直接出研发经费的最大目的。
这就是所谓的‘军事项目研发招标模式’。
军方是受够了企业之间的各种争斗,相互使用专利卡对方脖子的行为……早些年甚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甚至还逼出来一个军方出血本搞出来一个联合蒸汽机,但是联合蒸汽机性能好是好了,但是受限于专利限制,只能军用,因此无法使用民用产品平坦研发以及生产成本,搞的海军用的联合蒸汽机价格都比较贵。
军方已经收购了这种情况,打算亲自下场出钱和企业合作搞研发,搞成功了给订单,但是自己也要有专利权,然后在必要时候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
企业之所以接受,一方面是为了军方的部分研发资金,另外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为了项目成功后的订单……
当然也不是所有项目都会接受这种合作研发模式,有时候企业在一些独家优势项目上,会自行研发然后参与军方招标,不和军方搞什么合作研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