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杀人。
不知为何有这样的想法。第一次。
想要疯狂的将一个人消失。
可偏偏优夜消失了。至今还是没能见到。她去哪儿了?
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想杀人。
杀掉谁?
杀掉犯罪者。
苏曜不怪法律,也不怪督察。
他们只是秉公执法,这无可厚非。如果是发生在别的谁的身上,自己顶多只会发出‘挺糟心’的这样的感叹。
但发生在自己身上,没办法。
就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如果要现实感,胸口的伤就是。那是要杀死自己的刀,拼命的钻进了皮肤里,插到了心脏边上。
如果要现实感。
那么现在就该去夏弦月的墓前看一看。
不是为了她报仇,就算只是为了自己。
开什么玩笑?
被杀过一次,第二次重伤。这能说得过去?
嗯,不是因为她,只是为了自己。
她死了无所谓,但自己受过的痛苦必须要偿还给他。
如果杀了他,那之后怎么办?
逃亡吗?
读档找出一个最佳的方法吗?
如督察所说,精神病之后会被强制送进指定的病院严加看管。
杀人者除此以外不必负任何责任,所有的费用如丧葬费之类的由监护人出。他家不缺钱,钱早早的就超额赔给了夏弦月的家属。
督察没有告诉自己变态所在的病院地址。也肯定不会告诉自己。甚至也不会告诉夏弦月的家属。
那自己能怎么办?
没有怪物在,只是一个会读档的普通人,能怎么找到他?
就算找到了,又怎样带着刀进去将他杀掉?
林小弯他们除了第一天来过后,就再没来过了。
那也无可厚非。
因为站在林小弯的角度来看自己是加害者之一,她痛恨自己。
那种人无所谓了,爱怎么想怎么想。
是第三天吧。
来了一位苏曜没想过的不速之客。
也没接到通知,只是突然出现在房间内。
那是穿着职业ol的女性。
在她的眼角有留下浅浅的鱼尾印迹有些显老,不过她不输于年轻女性的乌黑头发以及秀气、明亮的双瞳,还有那高高的鼻梁下经常有力地紧抿着的嘴唇,显示着她零星的活力。
看起来,是一个保养的极好的女人。
苏曜认识她。
因为在记忆里见过,那是夏弦月的母亲。
是来责怪自己的吧。
没关系。
反正都是这样,没谁会真的认为自己受害者。幸存者活下来的意义就是被责怪。
就像林小弯说的那样,为什么死的不是你?
对啊,偏偏就不是我。
随便。
随便是多么难听让人生气的恶心语言,事到如今已经无法伤到我一分一毫。
如果说谁存在都没有意义。
所以,苏曜只看了她一眼,便撇开视线看向窗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