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这些,还要填上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严参谋小心地问余明,“长官,归还日期怎么填呢?”
余明挥了挥手,“大比武结束!”
“是!”
严参谋看了一眼李牧,刷刷地写上日期,又让李牧在日期上签下名字,然后他再签名。
简化的手续就算是完成了。
“李副领导,我保证每天都擦一遍。”严参谋低声说,看了余明一眼,见长官没有什么要交代,就带着俩士兵走了。
李牧苦笑不已,这事闹得,怕是接下来几天都睡不好。他习惯了随身携带枪支,他当然不能整天背着把枪到处晃,于是一把手枪就成了唯一的精神依托。多少年了,似乎从猎人突击队时期就已经开始了这种生活,哪怕是在团里,睡觉的时候,手枪也是压在枕头底下的。
不得不说,这是他个人的特权,其他人,说破大天去都没有办法有这样的待遇。
不是政治绝对可靠的人,根本没有这个可能性。
却说严参谋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让人去取了擦枪的用具,就坐在桌子前擦拭起来。他非常的重视,别人不知道的事情他知道,更何况这位李副领导不但有卓越的功勋,还是军区大老板的女婿!
这把枪对他来说,实在是烫手芋头,未来几天是肯定睡不好的了。
他把门关好,开始苦笑着擦枪。
看得出来,这是一把使用频繁的5.8毫米手枪,握把上的五角星甚至被磨得有些光亮了。想必膛线的磨损也是有些厉害的了。想起自己接触过的信息,他不由的猜测,李牧杀了那么多人,会有多少人是死在这把枪下的呢?
想到这里,他忽然感到一丝寒意,仿佛寒意就是从手里的枪传递过来的。他知道得最清楚的是剿灭焦洲毒贩武装这件事情,死的人太多,没有办法不知道。据说当时李牧的猎人突击队子弹都打差不多光了。可以想象,手枪肯定被用上了。
如果传说中当时死在李牧手下的武装毒贩有百人之巨,最保守估算,死在这把枪下的人也有十几二十人。
十几二十人!
手枪和步枪不同,手枪通常是被视为最后的自卫武器,战斗一旦打到了需要用上手枪,说明双方的交战距离肉搏战只有五米之遥!
任何一名在战士,在能够使用自动步枪的时候,是肯定不会使用稳定性和威力都差太多的手枪去杀敌的!
换个角度来想,完全可以说明当时的剿灭焦洲毒贩之战打得有多激烈!
严参谋的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仔细,甚至小心翼翼的,一丝不苟的把枪支分解下来,然后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的精心地擦拭,心里俨然存在了敬畏之情!
他脑子里冒出一句话,然后不断地反复地播出: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杀一人为罪,屠万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战神李牧……
严参谋没来由打了个颤栗的时候,余明那边也开始和李牧谈话了。非常巧合的是,余明此时此刻看着李牧居然也回忆起来了李牧的光辉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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