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泰特出生一个规模较大的野蛮人部落。
在小型的几个家庭或者几十个野蛮人家庭组成的部落中,往往会由萨满担任首领。
但真正的有传承能够祭祀祖先和上天的野蛮人,首领都是拥有战神血脉的战士来担任。
部落的精锐和中坚力量也是这些血脉战士。
在这种部落中,萨满的数量也往往不止一只,地位也往往都是血脉战士的从属。
就比如今天诺泰特率领的千人队,就有三名萨满从属。
除去萨满,剩下的战士也都不是那种普通部落中男女老少齐上阵的土鸡瓦狗,而是真正的壮年男性野蛮人。
即便是在百人部落中,这种壮年男性野蛮人也只能占比百分之二三十。
现在,他背后却有千人,穿着各色皮甲,手拿各种武器。
无论是对于人类还是对于野蛮人对于精灵来说,这都是一只强悍之师!
他们的目标,格伦城!
将这座边境小城攻克之后,野蛮人可以轻而易举的将军事影响力辐射到方圆三十多公里范围内。
除了他们这一支千人队,还有超过十支队伍,同时扑往边境十座城市。
为了不惊动人类方面,他们这十支千人队的成员都是来自各个部落,从各种小路行军。
以现在边境城市的防御力量,绝对抵不住他们的进攻。
当然即便是挡住了,也足够吸引人类方面的目光了,只要吸引够了人类的注意,他们这十支千人队全都送掉也无所谓。
何况这种突如其来的进攻的胜算还很高。
“人类的斥候?不,应该是迷途的商队....瓦罗萨那群女人最喜欢和人类做生意...
这边又是瓦罗萨的传统活动区域。”
他抬起大剑一指:“杀了他们!”
看着直直向着自己这边冲过来的野蛮人们,落樱他们也知道自己被发现了。
因为是侦察为主,所以落樱也没招呼太多人,就带着开荒团的一些主战玩家,拢共也就二十多个人。
看着乌泱泱一片刺青壮汉怒吼的冲上来,落樱脸都白了。
“我焯,作孽啊!”
本来想掉头就走,但野蛮人队伍中三道红色光圈扩散开来,野蛮人的速度顿时快了将近一倍。
落樱一咬牙,得亏他这次没把自己的重甲穿出来,要不然这次可真是一次回到开荒前了。
剩下的几名玩家也都没带自己的重装,都是轻装上阵,顶多就损失一把武器一身衣服几点浮财。
再说了,看对面这速度,就算是转职了战士也跑不过人家啊。
领头那个拎着跟门板似的巨剑的那大铁块头明明武装的和一辆虎式一样,偏偏跑得比马儿珍珠都快,跑不过跑不过...
“拼了!!!”
落樱掏出白钢剑,一声怒吼,额头脖颈青筋暴起,转身开始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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