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之的运气真是糟透了,他那么俊美的一张脸,居然被养出恶心的次货的土壤(贾人达)嫉妒。
次货余人彦是恶心,他是有背景,也是有土壤的,这货还不是凭空冒出来的,而且养成的。
这挺要命的。
贾人达也算是土壤之一,烂泥一坨。
有意思的是林平之姓林,贾人达姓贾,如果按照数学的约分法,也就是把多余的去掉,留下主干部分。
怎么感觉是林黛玉碰到了贾宝玉,冤孽聚会呢?
不知道金庸在写林平之的姓名时,顺便写打他,欺负他,嫉妒他美貌的人时,是有意还是无心,带出来一个贾姓,总觉得别有妙趣。
原文是——林平之既知落入了敌人手中,今后受他凌辱折磨,定是比死难受万倍,此刻身子不能动弹,狂怒之下,一口唾沫向他吐了过去。两人相距不过尺许,贾人达竟是不及避开,啪的一声,正中他的鼻梁。贾人达怒极,将他重重往地下一摔,举脚便向他背心上猛踢。方人智笑道:“够了,够了!踢死了他,师父面前怎么交代?这小子大姑娘般的,可经不起你的三拳两脚。”贾人达恼恨已极,但听方人智这么说,倒也不敢再踢,只得在他身上连连吐涎,以泄怒火。须知他武艺平庸,人品猥琐,师父固对他素来不喜,同门师兄弟也是谁都瞧他不起,在青城山上只有余人彦才是他唯一的靠山,现在林平之一刀将他的大靠山杀了,焉得不恨之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