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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为队长报仇

难道说他当初和童桐谈过恋爱然后对她始乱终弃了?

但是不科学啊,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和每一任的女伴都好聚好散的呀!

“沈小姐,我今天想请个假可以吗?”下午下班的时候,童桐护送沈菀回家之后,对沈菀提出请求。

“有事吗?”沈菀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拒绝童桐,不过还是顺口问了一句。

“嗯,和一朋友约了见面。”童桐回答道。

因为她现在是沈菀唯一的保镖,可以说是二十四小时待命,如果自己有私事的话,肯定是需要提前请假的。

“没事儿,你去吧。反正最近生活也很太平,我都和阿彻说了好多次了让你不用来保护我,可是他不听我的。”沈菀叹口气。

“能够保护沈小姐,可是咱们保镖团求之不得的事情,沈小姐您可千万别说什么,我可想留在你身边了。”童桐笑眯眯的说完,临走前又给许彻打了个电话告知自己的行踪,请许彻另外安排了一名保镖过来,这才上了公交。

一路摇摇晃晃,朝墓园开去。

不管一座城市到底有多繁荣,但凡到了墓园,也永远都是寂静,这里就像是与世隔绝,沾不了任何俗世的气息。

童桐到的时候,方舞已经到了。

向春樾的墓碑很干净,墓前放了一束还沾着露水的鲜花,童桐静静的站在方舞身边,注视着墓碑上的照片。

向春樾的牙齿很白,照片上看起来很严肃的模样,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笑起来,脸上会出现两枚极具反差萌的酒窝。所以为了他刑警的气质,他上班的时候向来喜欢板着脸。

这名男子,将他的短暂而精彩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他的名字被永远的铭刻在烈士墓上,他值得被人永久的祭奠。然而童桐还清楚的记得,那场大火到了最后,向春樾的尸体面目全非,若不是手指上的结婚戒指还在,或许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就是曾经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队长。

他为了救人中过枪,被砍过许多刀,肩上背上都是伤疤。他不眠不休的努力破案,抓了许多犯人,尽力维护着社会的安定。

他最疼爱小孩子,也说过自己的孩子出生后一定给ta最幸福的家庭,要做全天下最好的父亲。

可是这样的好人……她没能救得了他……甚至就连他的孩子,都不幸成为了遗腹子……

“嫂子……”童桐沙哑着嗓子开口。

“别叫我嫂子了,我不是向春樾的妻子了,担不起这声称呼。”方舞双手抱胸,静静的看着照片,脸上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现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殊渥,再没有和和向春樾有关系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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