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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案情大逆转

11、案情大逆转

坐在“被告律师”席上的袁金强律师,突然站起来,用洪亮的声音,大声疾呼:

“我有话要说!”

法庭上下,立即安静下来,人们用惊异的目光,打量着这位仪表堂堂、西装革履的大律师。趁大家还没有反应过来,袁金强律师就滔滔不绝地演讲起来:

“现在是国民政府,孙中山先生倡导的‘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其核心就是‘民权’。国民政府,就是要保障国民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任何被告,在法庭没有判定他‘有罪’之前,仍然是一位普通的国民。请问:国民政府的哪一条法律,允许把国民的嘴堵上?”

袁律师铿锵有力的演说,镇住了全场,混乱的局面,渐渐得到了控制,人们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审判长见势不妙,立即示意法警:放开马碧明,去掉手铐,取下塞在他嘴里的毛巾。

袁律师继续说:“法律是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事实服人。本律师来到白沙后,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走访了许多知情人。大家一致反映:我的当事人马碧明,一贯遵纪守法,克己奉公,诚实经营,信誉第一,具有很好的口碑。”袁律师说着,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大叠材料,继续说:

“这些资料,都是走访笔录和知情人亲笔签名的证明材料,提请法官们审阅。”说着,袁律师走上前去,将一大叠材料,递交给审判长。然后接着说:

“所谓的毒品’,是国外不久以前,才提炼出来的新式毒品,毒性比鸦片大十几倍。国际的贩毒集团,只有通过武装押运,才能走私到中国;在国内,很少有人,能搞到这个东西!我的当事人,一个普通的中药材商人,没有武装押运的能力,更没有胆量,走私贩卖‘毒品’!”袁律师停顿了一下,继续说:

“刚才,公诉人先生罗列的所谓‘八大罪状’,都是一些不合逻辑的联想,没有事实根据的假设,怎么能让被告心服口服呢?”

公诉人坐不住了,举手示意:“我反对!”

“反对有效!”审判长终于抓住了一次反击的机会,马上支持公诉人发言。

“谁说没有事实根据?‘毒品’是在被告的库房里搜查出来的!这就是铁打的事实!”

“我反对!”袁律师举起手来。审判长迟疑了几秒钟,眼睛与袁律师那犀利的眼神一交锋,就败下阵来,不得不把头转开,勉强地说了一句:“反对有效。”

袁律师站起来,斩钉截铁地说:“绝不能因为在被告的库房里搜查出了‘毒品’,就认定被告‘贩卖毒品’。这些‘毒品’是从哪儿来的?又是怎么放进库房里的?你们没有调查清楚,就乱下结论!我也可以认为:这些‘毒品’是有人栽赃陷害,故意放进库房里去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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