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催眠术的话,那么那天晚上在赵龙家,我们看见的影子和听见的声音,都是我们在被催眠之后产生的幻觉。
可我并没有和申白珺接触,是如何被催眠的呢?我真正听到和看到的,到底是幻觉还是真实世界?到底哪一段经历才是真的?
“虽然这个解释有些离奇,但也是目前最合理的解释了。”黎梦也无法解释我的问题,她缓缓说了一句,再次低下头陷入了沉思。
我仔细回忆着当时的处境,在影子动了杀心之后,赵龙便以梦游的状态走向了客厅准备跳楼自杀,而我的身体却牢牢被控制住,那种感觉像极的鬼压床的梦魇。
如此综合想来,难道真的是我的幻觉,因为我被催眠,身子无法动弹,从而产生了鬼压床的感觉?
申白珺这个名字几乎贯穿了本案的从头到尾,我们都觉得她是凶手,但就是没有任何线索而无法定罪。
“秦队,户籍科来消息了,申**籍被注销的原因是她拿到了英国的绿卡。”薛杭收到了户籍科的消息后,立刻告诉我。
听到这里,我猛地一拍桌子,高声说道:“申白珺也有英国的绿卡,现在我们有理由相信申白珺就是申玉,立刻逮捕申白珺!”
……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你所说的都将成为陈堂证供。”
走进审讯室,我又一次看见了申白珺。
申白珺是一个危险人物,我们将她双手背后反铐在椅子上,防止他对我们做出心理暗示以及催眠的举动。
这种催眠行为,我经历过,深有体会。
申白珺虽然被我们拘捕,但她却丝毫没有表现出慌张的感觉,脸上始终露着甜美的笑容,如此甜美可人的女孩,竟然是连杀四人的凶手,真是人不可貌相。
她看着我,很轻松地说道:“秦警官,我们又见面了。”
“是的,我也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我抽出椅子坐下坐在她对面,认真地看着她。
现在,我的警察,她是罪犯。
“我要见我的律师。”申白珺依旧气定神闲,缓缓说道。
“没问题,这是你的权利,我们可以给你的律师打电话。”我友善地笑道。
“好的,那就等我的律师来了之后咱们再谈话吧。”她看着我笑了笑,就再也没有开口说过任何一句话。
申白珺是英籍华人,这宗案子可能涉及到外交部,但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申白珺已经联系了她的律师,从目前她的态度上来看,在律师到来之前她什么也不会说。
这个案子不能就这样僵住,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最多只能拘捕她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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