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怀瑾的眼神还在复苏身上打转,他想了想,不禁勾起了唇角,“不是入了眼,是入了心。”
“噢?”钟阡陌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那个白衣服的女孩子,打趣道:“老林,这可不是你的菜,你不是向来喜欢智商低又可爱的小妹妹吗?这个女孩一看就很聪明,又冷静,很有自己的想法。”阅人无数的阡陌公子仔细判断。
林怀瑾甩开他的手,眼睛比西装口袋上别着的香奈儿胸针还要亮,“从现在开始,我喜欢她这种类型。”
钟阡陌用手背甩了甩他的胸口,笑着说了一句:“她看起来很难追,你试试?”
试便试!人不都是喜欢挑战不好实现的“难”事吗?尤其是像林怀瑾这种少年得志、无所不及的年轻男人,越难不就是越喜欢、越想拥有吗?
他看着她漂亮的侧脸,忍俊不禁,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
酒过三巡,宴会结束,复苏一直到离开都是自己一个人,林怀瑾终于逮着机会上前,对她笑意盈盈。
当然,他的笑容还得区别于那些觊觎她美色的登徒浪子。
他甚至还有些腼腆,丝毫不带平时撩妹的熟稔,“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吧。”他主动提出。
复苏瞥了他一眼,晃晃手里的车钥匙,“我有车。”
明明她的声音很轻柔,她的脸色也是平和的,可怎么就透着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呢?
不过他也有过墙梯——“你刚才喝酒了。”
晚会的赞助商是某个品牌的鸡尾酒,宾客桌上摆放的都是成人酒精饮料,他亲眼看见她举起杯子喝了几口。
他笑了笑,又补充一句:“我唱歌要保护喉咙,平时滴酒不沾。”
可她诧异地望着他,好像不知道他说这话的真正意图,“那我叫代驾吧。”
“那怎么行呢?”他跟上她的步伐,顺顺当当地从她手里拿过车钥匙,豪爽到让人无法拒绝,“好歹你小时候也叫过我哥哥,我很乐意送你安全到家,你的车我就让助理开回去吧。”
到了地下车库,按了钥匙按钮,车群中颇为惊艳的那一辆粉色迈凯伦亮起车灯,那风骚且昂贵的颜色,那低到几近卡在地上的底盘、招摇的奇特蝴蝶门……引得刘汉三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林怀瑾也若有所思,他记得她小时候家境不好,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可如今,瞧她满身都是数一数二的名牌穿搭,还有这一辆车,这断断不是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所能拥有的。
带着对她的好奇,他问了她家的地址,她直接报了一个小区名。
又会巧得那么离谱!林怀瑾笑得十分含蓄,“我朋友也住在那个小区,钟阡陌你知道吗?”
她点了点头,可看到他的车就站着不动了。
林怀瑾那辆高配版的黑色奔驰大G,简直适合开去蛮野之地打仗,那又高又凶的四个车轱辘,她一个女孩子根本跨不上去。
他心里美滋滋的,非常绅士地对她伸出手,“我扶你好吗?”
然而他就真的那样做了,她迈上车的时候,他两手托起她的腰,将她轻轻往上一举。这样的举动甚是亲密,他心里暗暗的想:以后每次见她都要开这辆车。
回去的路上,他甚至放弃了多年以来猛烈的驾驶习惯,把车开得又平又稳,又慢。
一排排的路灯闪烁而过,汽车转向灯“滴答滴答”的响着,他转弯的时候看向她那边的后视镜,而她的眼睛也正好对着他的。
浮光明晦,无声交眸,短短一瞬,在他心里,好像凝就了这烟火尘世中的所有温柔。
从此,一种叫“爱情”的音符在林怀瑾脑海跳跃、心中围绕,挑逗他的每一个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