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人,您可是要把他们移入东升城中居住?”虾夷总管吴亮,试探着问了一句。
李啸摇了摇头:“不,若只是这般收留这三百余虾夷人,无以立威,更无法对其他虾夷部落产生影响。以本官之意,需为这个虾夷部落,重新夺回其部落领地,让其他的虾夷部落,皆慑服于我军之威。同时,要强逼他们签下内附协议,并以此为突破口,为今后吸纳各内附虾夷部落,提供一个标准的做法。”
李啸心下主意已定,便亲自接见这个部落的头人,大加慰问,并设宴款待。
这个部落的头人,见自已这般落魄来投,这明国的李大人,还能这般热情相迎,着实大出了他的意外,他与一众部民,心下皆是感激涕零。
宴后,李啸让吴亮为猛虎军代表,按李啸的要求,与这个部落的头人谈妥内附协议,其内附的具体待遇与相关义务如下:
1、虾夷土著部落内附我军后,若其部落在受到其他虾夷部落攻击时,由猛虎军将入犯的部落击退,以保证其部落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2、内附的部众人员,每年可接受猛虎军一定数量的物资与商品赏赐,以示荣宠,作为他们依附中华上邦的特殊礼遇。
3、今后若内附部落增多,部落之间发生冲突,断不可私斗,只允许由猛虎军派出官员,调解冲突,化解矛盾,并惩治犯事人员。
4、内附虾夷部落的未成年儿童,均需强制前来东升城的学堂中进行学习,其学习期间,不但要学习汉人诗书文化,还要穿着汉人的衣着服饰,以及熟悉汉人的生活方式与礼节仪表。而这些孩童的一切生活开销,皆由猛虎军出资,不需要其父母或该部落出一分钱。
5、虾夷孩童来东升城学习,其父母不得阻挡。若有阻挡者,由部落头领处罚其父母,同时猛虎军削减给予其部落的相关赏赐。
4、鼓励虾夷土著女子,与男性汉族移民相互通婚,凡有虾夷土著女子与汉人移民结婚者,其家庭可获猛虎军奖励,这名土著女子的部落头领,亦可获得相应的奖励。但今后,该土著女子只能与她的汉族丈夫,在猛虎军地界生活,不得再返回山寨。
5、若部落男子愿意放弃山野生活,离开原有部落,而象汉族移民一样,在猛虎军地界开荒种地纳税的话,民政司可给予其汉族移民同等待遇。给他们授予土地,开荒耕种,象农具、耕牛与种子,皆为免费。并准允其与汉族女子结婚。其原有部落头领,亦可获得一定奖励。
6、为保证此协议能得到贯彻实施,猛虎军给每家虾夷部落,外派办事文官一名,长驻其山寨,以监督协议贯彻实行,保证协议成果得以维护,并使猛虎军与部落之间,可有有效地长期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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