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推着车,沈毅飞一边活动着自己的右手,刚才没精力朝那个方向思考,现在……用一根钢管把一条那么大的飞冲过来的蟒开膛破肚,他胳膊竟然没折,就是有点酸。这他#奶奶#的有点太超现实了吧?算了,这也是好事。握了一下拳头,沈毅飞告诉自己要淡定……
“不能吃。”刚淡定的沈毅飞,就看见小刺意图把布绒长颈鹿塞进嘴巴的时候,赶紧轻轻抓着他的小爪子,把长颈鹿解救了出来。然后,看着眼前的一片废墟,沈毅飞做了个深呼吸振作精神,在空旷的购物区里大喊,“现在是购物时间!”
带着一只干脆面,一只小baby,推着一辆虽然能够使用,但还是吱吱乱响的购物车,沈毅飞兴奋的冲进了一锅粥的购物区!
——沈毅飞不会承认,他兴奋的很大原因是因为他看到了那些滚落在地上的棒糖的!虽然那是很多很多的棒糖!而且,他最近都把地荔枝咬成圆形放嘴里当棒糖嘬了。
结果刚冲一半就发生了惨剧,车子轧上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向一边歪斜着到了。被吓得炸毛的干脆面,大叫着窜了出来,小刺摇晃着长颈鹿啊啊啊啊的大笑着,沈毅飞被倒下的购物车砸中了大脚趾,又酸又疼。
正当沈毅飞一瘸一拐的为自己的大脚趾默哀,金色眼睛的男人正在和狼群对峙。
他对狼群的猎物不感兴趣,他看着这些狼,只是鼻翼抽动,眉皱了一下。金色的眼睛里闪过漠然,接着就开始面朝着狼群后退着,狼群没有追赶他,只是眼睁睁的看着他消失在了林叶间。
男人的消失没让狼群放松下来,反而让它们的行动更迅速了,每头狼都从鹿的身上撕扯下来些肉块衔在嘴里,很快跟着它们的首领,片刻后也同样消失了踪迹,只留下了那头鹿的残骸证明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一场猎杀。
然而,金色瞳孔的男人实际上却并没走远,他隐蔽在一个小巷里,躲在几棵树木的后边,靠着墙,捂着侧腹咬紧了牙关。他眼中的金黄色光芒短暂的消失,但又重新璀璨了起来。他的呼吸重新变得平稳,闭上眼睛,专心的在空气里寻找着某种气味……
泰迪叼着一块还带着皮毛的好肉,看似迟缓而沉重的朝家里走去。但在距离超市四五十米的时候,它停了下来。警惕的嗅着周围的空气,这并不是路过的野兽留下的短暂味道,而是一种毫不隐藏的,充满危险和挑衅的味道!
“吼——!”泰迪放下了肉,一边咆哮一边奔向气味传来的方向,无数植物在它的巨掌下被压倒,两辆轿车被挤开,但泰迪发现,它的敌人——金眼睛的人类——身处在一条窄缝(胡同)里。巨熊只能把脑袋和一只爪子挤进去,对着他咆哮和挥舞着利爪,却不能真的置他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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