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分明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啊!
当下李鬼思维电转,立即就改变了原本的计划。
他原本想着杀了知县,让自己名声鹊起之后,就亡命天涯,往水泊梁山那边投效入伙,之后慢慢谋夺梁山上的领导地位。
但是现在既然有了金手指,他又何必屈居人下,自己直接拉一伙儿人立旗不好吗?
到时候把梁山上的英雄都给他挖空了,废柴和人渣都统统赶走,重新再造个梁山一百零八将。
以前武力不足,所以才要耍小手段,等自己多杀他几个,气运丰满之后,还担心实力问题吗?
到时候多打几仗,杀他个尸山血海,也来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然后平推天下,面南背北,登基坐殿,岂不美哉?
想到这里,李鬼低头将刀上的血迹在狗知县的衣服上擦干入鞘,再把腰刀取出悬在腰下,然后才将知县衣服剥下,把那颗狗头随意一裹,上面打了个结,拎在手中。
正欲出门,忽然心中一动,以布为笔,以血为墨,在桌后墙上写了几个大字:“贪赃枉法者,杀!”
这江湖上的名号,讲究的就是一个名正言顺。
你若杀官,别人最多怕你。
但是你若杀的是贪官,那大家就都会敬你,就算心中再怎么不喜欢你的行为,也得竖起一个大拇哥,夸赞一句“好汉真替天行道也”。
毕竟贪官乃是全天下所有人的仇人。
君不见就连梁山上的那种货色,都得竖立一杆“替天行道”的大旗吗?
宋江做得,某做不得?
他这边杀得爽了,门外的两人可都被吓尿了。
丫鬟小厮虽然站在门外,但得时刻关注着门内之事,生怕老爷吩咐的时候给听漏了。
屋内突然杀机暴起,顿时把两人都惊呆了。
眼见屋内那个黑厮将自家老爷的人头裹了,片刻之间只恐就要杀将出来,当时吓得是魂飞天外。
那丫鬟一声未吭,两眼一翻,就昏了过去。
而那小厮则尖叫一声,扭头便跑。
李鬼也不杀他,而是左手拎着装有知县狗头的包袱,右手持刀,快步跟在他的后头。
小院的前方便是官衙,内中自有衙役轮班,见到那小厮踉踉跄跄地从后院逃出,急忙过来询问。
李鬼不等小厮将知县已死的事情说出口,便快步冲了上去,对准那衙役一刀劈下。
这小厮或许还没做过什么恶,但是县衙里面的胥吏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好东西,自有取死之道。
那衙役赤手空拳,冷不防被他当头一刀,如何不死?
那小厮被衙役颈中的鲜血一冲,再也承受不住压力,翻身便倒,也昏了过去。
李鬼也不理会,只管大踏步向前,冲着衙门正门走去。
一路之上,但凡有敢上来阻拦的,便是当面一刀。
只杀得两三个,其余人等便已胆寒,纷纷做鸟兽散,不敢再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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