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常年累月每天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自己因为习惯于这种气味,所以不会感觉到这一点的。”
这句话倒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您站在慕容老师与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以及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还有胸口——假如凶手是个长头发的女人。而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能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味。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丝巾在说话,丝巾说你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了,“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的顶级丝巾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那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依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善良,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你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你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在病房,您的丈夫与慕容老师还有钱灵的私情坦白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圆满地符合逻辑了。其实,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你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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