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营地,已过亥时,陈文远吃过饭,又简单处理了些琐事,便回到自己的营帐,静静躺着,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留下了一点革命的火种。
夜深人静,龙渊营呼噜声渐起。陈文远却起身来到海边,坐在一处石头上,眺望着远处的海洋,思绪万千,回忆着过往的经历。
他的前世,一个毫无作为的文案狗,一个悲催的穷**丝,名叫王梓轩。梓轩——这个00后里很普通大众的名字,可真是平凡至极,随便一个大点的公司、学校都能找到几个叫梓轩的。
同时能力平平,相貌平平,也找不到女朋友,天天窝在屋里写文案、改文案,应付客户和老板无休无止的要求,吃泡面、外卖成为常态,日复一日地熬夜,结果年纪轻轻就被胃癌折磨得痛不欲生,最后只好不幸离世。
虽然生前签署了角膜等器官捐赠协议,但是他的身体只怕都不一定有几个器官能用了。在他离开人世后,他的尸体很快就被相关机构拉走,让人不禁猜测这具身体还能留下什么东西,估计就剩脑子了吧。
等他再次睁开眼,面前一个古装壮汉喜笑颜开的看着自己,激动的说着:“终于生了个儿子,我陈家有后了”。
“我穿越了?投胎了?”王梓轩自言自语道,却发现自己只能发出哼哼叽叽的声音。
男人听见他的声音,更加兴奋了,一张大嘴凑了上来。
王梓轩见状,愤怒的大喊:“怎么回事!快挪开你的臭嘴,你个变态,死胖子,大爷我是男的!”
但舌头似乎捋不直,发出的却是哇哇的哭叫声,而且面色潮红,还不由自主的冒着眼泪,这一切都表明他是一个刚刚降生的婴儿,舌头、泪腺、以及一些器官还没完全发育好,纵然有前世记忆,却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自然也没有被发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梓轩长大了,脑容量增大了,对于前世的记忆也更加清晰起来。他发现自己现在是在南宋末年,于是猜测,自己或许投胎到一个时间进度比较慢的平行世界,才发展到宋朝。幸运的是自己保留了上一世的记忆,“难道是上一世地球上人口太多,孟婆汤不够用,所以掺水了么?”王梓轩脑洞大开的想着。
王梓轩是一个热爱历史的年轻人,他开始沾沾自喜,认为拥有现代化的知识储备,就等于一切皆唾手可得,这让他在这个时代里充满自信。他心想着,自己有了前世记忆的加持,混起来不会比其他人容易得多吗?岂不是充值玩家的爽感,经商奇才、商界巨擘、财富之王这些称号仿佛就是为他准备的——一个上辈子穷死的人,这辈子满脑子都是钱。
王梓轩一天天的长大,他发现自己出生在一个军户家庭,他的父亲职位很低,只是一个押正,连带自己也就管25个人。而且陈文远是这个家庭唯一的儿子,如无意外,这辈子注定会当个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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