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切都非常好。”
“既然是朝好的方向发展,干嘛一定要究根问底呢?”
罗兰感觉自己问了一些不该问的东西:“呃~我就是有些好奇,要是不方便说,那就算了。”
丹迪拉雅咬了咬嘴唇,凑到罗兰耳边,轻声道:“还记得生命之水吗?”
“当然。”罗兰点头,那股奇异的味道,还有那股浓郁而又温和的生命活力,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等等......他昨晚好像在丹迪拉雅身上感受过类似的东西。
他仔细回想,却又觉得不大一样,似是而非。一时之间,他反而更加糊涂了。
“我不大明白。”
“想不明白就不要想了,反正不会害你的啦~”丹迪拉雅脸红地和玫瑰似的,看的罗兰又是一阵心动。
他强行收敛心神,转头房梁喊道:“艾希,我要去逛巴沙尔城,要跟我去玩么?”
话音刚落,一道白影就从房梁上扑了下来,落在罗兰的肩膀上:“咕咕~~咕咕~~”
猫头鹰连连点头,神态兴奋极了,和一个小姑娘毫无二致。
“那就走吧。”
罗兰释放了个隐身术,便走出了屋子,沿着小镇主道,一路朝巴沙尔城的方向走去。
到了小镇外面,他便取消了隐身术,换上坚韧术,迈步脚步,小跑起来。艾希偶尔会张开翅膀,跟在罗兰头顶盘旋。要是累了,就落在他身上休息。
跑了一会儿,罗兰忽然一拍脑袋:“哎呀~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兜里没钱!”
据他所知,一把上好小提琴,至少要五六克朗呢。他现在兜里一分钱没有,别说小提琴了,就算是中途饿了,都没钱去去餐馆买吃的。
但他随即又想:“我现在是中阶法师,还怕弄不到钱嘛~瞎担心个屁。”
这么一想,他就放宽了心思。
按照丹迪拉雅的介绍,巴沙尔城距离大梧桐树镇大约有二十几公里路,只需沿着江边泥路,一路顺流而下就行。
二十几公里,有坚韧术加身的情况下,几乎不用消耗多少力气。
大约跑了一个多小时后,罗兰发现道路上开始出现行人,他便改为步行,同时利用幻形术,将红玫瑰法杖和艾希都隐藏了起来。
未免艾希顽皮淘气,他低声告诫道:“记着,到了城里之后,时刻和我呆在一块。你要是落到别人手里,肯定会被扒光羽毛,拿去熬汤。”
艾希缩着脑袋,咕咕咕地叫,又好奇又害怕,但的确是寸步不离罗兰的肩膀。
又走了半个多小时,路上行人更多了,因为人踩的多,道路也越发泥泞。
罗兰观察着这些行人,他们个个行色匆匆,面有忧色,衣服也都偏朴素。路上基本没有马车,牛车都少见。
这和南方都灵城的情况差了一大截。
又走了十几分钟,罗兰看到了巴沙尔城的城墙。
这城墙倒是相当高大,城墙顶部还堆垒了很多沙袋用来增高、加固,城墙的墙壁上,可以看到许多棕灰色的痕迹,那是凝固的鲜血。
城门口站着许多巡逻卫兵,每个卫兵脖子上都绑着红色布巾,一个个脸色黝黑,神态中带着一丝难掩痞气。
城墙边上有布告栏,上面贴着一些褪色的公文,其中最醒目的一张上,写着醒目的血色的大字。
‘格伦麦人,团结起来!驱逐光灵!’
‘让我们用自己的热血,改变我们的命运!改变格伦麦的命运!改变我们子孙后代的命运!”
落款是:烈火雄鹰丹森!
在布告栏后面的空地上,摆着一排尖头木桩,每个木桩上都插着一个金发的尸体,连插了五十多个!
这些尸体的五官都偏古朴,带有明显的光灵特征。看模样,这些尸体已经被插在这里好久了,大都已经风干成一块块干肉。
竟然干死了50多个光灵,还这么羞辱尸体,看来红鹰军是铁了心和光灵干到底了。
罗兰发现,烈火雄鹰丹森的公告不仅贴在公告栏上,城墙上、士兵盾牌上、来往牛车上,都有这玩意。
罗兰心生感慨:“啧啧~丹森这家伙不简单啊,深得宣传的精要!”
只是这么一个有远大理想的烈火雄鹰,怎么就走到如今这个人人恐惧,甚至背弃的地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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