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今天要是在美国,有一桩案子最后被援引剖析后,被认为是动摇这三原则,那就是在断资本主义现代法治的根了。
当然,中国也有《物权法》,但我们的描述,没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资化的字眼。但意思是差不多的。
把这么多根基性的原则提到司法实践中来,而且是第一次。这已经不是一个中院的法官有水平当庭决断的了。
事情已经闹得太大。
……
“冯先生,有一点请你注意——请不要对任何媒体谈论在审案件的法律解释。如果你不能守口如瓶的话,我们会依法以‘干涉司法独立’的事由,对你进行合法、正当的处置。”
最后,离开法院,等待再次开庭或宣判时,冯见雄毫不意外地等到了一次警告,是一个带队的法警转达的。
当然,这种警告是合法的。因为民众大多是不懂法理依据的,很容易形成舆论暴力。所以不许媒体报道分析在审案件的具体内容,是世界各文明国家几乎都同行的做法。
“当然,我本来就没指望暴民支持我。何况,我相信暴民中果粉会比五毛还多。”冯见雄答应得很干脆。
(注:这里的果粉,特指苹果粉,跟政治无关。也不是跟五毛相对的,巧合而已)
“雄哥,你觉得我们希望大么?我看你说的道理都好对啊,可是那个坏法官好像没打算按法理来判呢。”
马和纱捉着冯见雄一只手,垂在那儿反复摇摆追问。因为场内人还挺多,她也不敢做出过分亲昵信赖的举动。
冯见雄还没回答,旁边的虞美琴先有些悲观地说:
“我觉得不好说,这种案子,哪里是**理能解决的。而且我们援引的法条,说到底司法实践化程度太低,只是些原则,没法落地的。”
“法官也不能不讲道理吧?”马和纱急了,改为追问虞美琴。因为都是妹子,所以没那么多忌惮,她直接搂着摇晃,很急切的样子。
“不是不讲道理的问题!是没法直接适用的问题!纱纱,法律的事情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的。”虞美琴把马和纱一只手从腰间抹开,略微烦躁地说,“我们先闪吧,回去再跟你说。”
几人出了法院直奔停车场,冯见雄开着他的保时捷,送两个妹子先回莫愁湖的公寓。
坐到车上,虞美琴才耐心地跟马和纱解释这里面的困难:
“纱纱,法律原则要落地实践,是很难的。我给你举个例子好了,宪法都说,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被剥夺,这是一个总刚性的原则。可是几十年了,有谁援引这条原则真的打官司过么?其实有过很多人诉求,也提到过这个原则,但都没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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