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六答道:“公,丐帮帮众遍天下,而且你那大哥在帮中身份不低,我想只要能找到个丐帮的人,那找他就应该不难。”
许邵听了很是高兴,道:“好,就这么办。咱们先去吃饭,完了出城,看看有没有丐帮的踪迹,我想这城里是不太好寻的。走吧,我带你们去个好点的地方,吃咱们在京城的最后一顿。”
要说京城之中,往来富人最多、酒菜价钱最高、服务最热情周到的地方当属鸿宾楼,这里似乎已经是金钱的代名词了。因为在这里吃饭,就算是一餐普通的早点,若没有二、三十两银是休想办到的。即便是在京城,二、三十两对普通人家来说也足够生活个半年多了。所以,能来这鸿宾楼的人,不是大官也是富商,口袋里怎么也要有个千八百两的。
但要说京城中最出名的,那还不是鸿宾楼。
庆祥楼,就开在鸿宾楼的斜对过。这里无论是客人的身份还是酒菜的价格,都比不上鸿宾楼,与鸿宾楼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然而,像庆祥楼这样的一家普普通通的小酒楼,开在了鸿宾楼的对面居然还能生存下去,显然有它的独到之处。
庆祥楼掌厨大师傅的手艺是京城闻名的,据说他的父亲曾经是皇城里的御橱,当然这只是传说。但许多事情,往往越是传说,相信的人反而越多。这样,再加上价格的低廉,就有很多人都愿意花很少的银,来吃这里的“御膳”。
许邵虽然年少多金,但他并不像那些富家纨绔弟那样挥霍无度。他花钱的理念是:银花多少都没问题,但一定要物有所值。他很少去鸿宾楼吃喝,是因为他知道,在那里纯粹是为了显摆阔绰,并不能真正吃到自己想吃的。反而他常来的地方是庆祥楼,在这里他不但自己吃,还经常请别人吃,不管熟与不熟。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大头,那是因为他觉得这里的人都很朴实,很可爱。
现在,三个人就坐在庆祥楼二楼的一个靠近窗户的位,这是许邵经常坐的一个位。因为这儿不但可以看到街景,还能看到对面鸿宾楼里为了讨客人高兴让他们多掏银而请来的戏们的表演。
菜很多,满满一桌,而且色香味俱全,很是馋人。但许邵似乎并不是很饿,只吃了两三口,就放下了筷,之后就抱着一壶龙井自斟自饮,歪着头欣赏着对面酒楼上的好戏。
苏六与大天可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大吃特吃,显然是饿得够戗了。没半饷,桌上的饭菜已经被二人一扫而光,之后大天打了个饱嗝,一抹嘴笑道:“呵,六爷,这儿的菜真绝了,我还是头回吃到如此美味呢。”
苏六不以为然地笑了一下,撇嘴道:“没见识,就这一点普通的饭菜你就觉得好吃啦?告诉你,六爷我吃过的山珍海味还多着呢。”
大天不屑道:“六爷,您别装了,刚才您不也是吃得不亦乐乎么?”
苏六被问了个无话可说:“我,我……嘿,你小子,找揍啊”说着就要伸手去敲大天的脑壳。
一边的许邵见了,无奈的摇头笑笑,说道:“好了好了,我看你们俩个是半斤八两,反正吃的都不少,别闹了,来,喝口茶,省得一会儿路上叫渴。”说罢,给二人各倒了一杯茶。
许邵的好处就在于此,从来没有架。在他眼里,人是不分贫富贵贱的,只要心意相通志同道合,就算是挑粪的工人他都愿意去结交。这一点,凡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包括随从和下人们,虽然对他都还是尊敬的,但从不跟他客气。
苏六与大天显然早就习惯了他们这位公爷的举动,所以也并不道谢,当下接过茶,一口气喝了下去。
许邵苦着脸道:“唉,早知道你们是这么喝茶,我还不如给你们倒杯白水呢。”
二人听后愣了一愣,之后相视笑了,许邵也忍不住笑了。
三人正谈笑间,从楼梯处行上一人,此人一身劲装,背挎长剑,剑上还加了一个青布剑套。
那人上到楼上后,环视了一下四周,见到角落里坐了一人正在吃喝,也是一身劲装背挎带套长剑,便微笑了一下,走了过去。角落那人此时也已见到这行来之人,向着他微点了一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