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它。雨果以他的睿眼看透了一种国家真相--如果善的种子在一个国家的文化土壤及人心中大面积干死,那么什么办法都难以改变一个国家的颓势。
而在这一点上,宗教的作用比文学巨大。故雨果在他最后一部《九三年》中大声疾呼--“在革命之上,是崇敬的人道主义!”人道主义即主义化的善原则。
那是一头与**主义战斗了一生的“老狮子”的最后低哮。如果以“传统现实主义”的“可信”原则来评论,不但米里哀那类好到圣者般的主教是“不可信”的;冉·阿让这名后来变得极为高尚一诺千金的苦役犯更是“不可信”的;而沙威之死可信度也极低。现实生活中即使有类似的主教、苦役犯、警长,那也肯定少之又少,“不典型”。
但人心的善,在“不寻常”年代往往更加感人至深。随着《悲惨世界》的读者增多,米里哀、冉·阿让、郭文这三位文学形象,越来越引起全欧洲人沉思--那些中的好人的原则,难道真的不可以植入到现实生活中吗?如果植入了,现实生活反而会变得更不好了吗?由是,文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开始“化”人。而在英国,狄更斯比雨果在善文学即“好人文学”方面走得更远,也更极致。暴动与镇压;一方开动了分尸轮,一方赠送绞刑架。在如此残酷的背景下,狄更斯讲述了一个凄美的三角恋爱情故事--法国贵族青年查尔斯·达雷与身为律师助手的平民青年卡登,都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叫露茜的美丽姑娘。达雷因暗中向起义者提供枪支而被关入监狱,等待他的将是死刑。卡登清楚,露茜爱的是达雷,给予他自己的却是纯洁的友谊。为了成全达雷与露茜的爱情,也出于对法国大革命的同情,卡登毅然潜入狱中,营救了达雷,第二天顶替达雷从容踏上断头台……
这故事的利他主义倾向当年使中学时代的我讶异万分。世上怎么可能有卡登那种人啊!然而正是在“文革”中我理解了雨果和狄更斯--他们将极善之人性置于血腥时代进行特别理想主义的呈现,乃是为了使人性善发出极致之光!
至于王尔德,这位主张“为文艺而文艺”,并且放浪形骸的文化知识分子,也满怀真诚地为欧洲的孩子们写出了《快乐王子》那么动人的童话!它像《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一样,滋润过几代欧洲少年儿童的心灵。
以我的眼看来,启蒙时期的欧洲作家及文化知识分子们,不遗余力共同肩负起的文化自觉无非体现在这几方面--坚定不移地反对王权**及其**下的暴行与丑恶;坚定不移地主张并捍卫思想自由的权利,同时为新时代接生“新人”;以饱满的热情呼唤善的人性与正义之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