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地?想女人了?”
林斌被问得一呆,眨巴眨巴嘴,又是“嘿嘿嘿”一直笑,“说哪去了。大姐您忙……”
“是不是男人撒!晚上我让她到你那儿,可别一脚又要踹人,要出人命地。”
林斌一脸黑线的转身,抬起手摇了摇,心里总是感觉有点奇怪,又回头看去,却是看见翠娘在和燕子不知道在说什么,离得太远听不到,但却可以看见燕子脸红扑扑地点头,时而偷瞄过来,好像很欣喜的模样。
“可别忘了呀,斌哥儿……”
林斌脸上乐呵呵的走了,说到底这世界上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谁不想女人?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如果拒绝那不是无能就是蠢货。当然,林斌不算太蠢,他的心情颇为复杂,那是一种期待加迷惘的心态。
“嘿!”
一眼望去,军卒们手上拿着各式的兵器正在操练汉军步阵,许多军卒由于缺少兵器不得不以木棍代替矛戈;从兵堡跟林斌杀出来的嫡系则是已经在霜的严令下改用抢来的弯刀,此时公孙宏和霜正在教戍卒们刀技,而所谓的刀技就是从匕首格斗术中演变出来的一套刀法,这套法继承了匕首格斗术的狠辣,每招都是袭击敌人的要害,力求以自身最低的伤害换取一击杀敌的机会。
林斌知道秦朝时期有一个兵种叫朴刀手,既是一手拿着厚背刀、一手持盾的刀兵。他在军队的时间已经算不少了,但无论是在静乡亭或是在兵堡都没有看见过朴刀手的存在,到了汉朝似乎已经放弃了秦朝时期的习惯,普通士卒改为使用戈、长矛,基层军官也只是佩戴一把剑,只有秦朝时期的弩机和步阵被传承了下来。
“对,我是说持刀的武士。哦?只有长安北军才有朴刀手?奇了……”
“宏虽不知制铁,但却知如今铁器太脆极容易崩断,刀需长才可作势劈砍;而剑只需刺即可杀敌,剑身无需太长……”
林斌明白了,这个时代的铸铁技术虽然已经接近成熟,但是由于锻造的技巧太过复杂,提炼出来的铁纯度不够,而且火候的掌握技巧还不够完善,所以导致练出来的铁有点脆,无法制造长一点的兵器,所以剑一般无法超过七十厘米,而刀一定需要一定的长度才能发挥威力,技术不成熟的条件下为了节省工艺的时间,索性就把刀这件战场最适合士卒用的兵器给埋没了。
“长安北军装备的是什么刀?”
“缳首直刃刀!”
林斌在脑海里摸索了许久还不知道缳首直刃刀是什么,只得放弃追求。他不懂炼铁技术,若懂的话,直接变身科学怪才,造出合格的枪管,汉军干脆轮着步枪去屠宰人得了,或许还可以弄个简易手榴弹什么的,枪、手榴弹、炮、弹道导弹、洲际导弹一起上,五年内征服地球七大洲,十年内登陆月球,五十年内占领太阳系,两百年内连银河系都成了大汉帝国的殖民地,之后向飞马星系、宝瓶星系进军……(咳咳,作者自己在YY,勿怪)
……
公孙宏看见林斌抬头望天,而且一直在笑,也跟着笑起来,“滋味如何?”
“滋味?”林斌看公孙宏笑得十分猥亵,知道他在想什么,“你要是想,自己想办法。不过我可警告你了,不能用强的!”
“当真!?那今晚……”公孙宏对于林斌的态度十分怀疑,这时虽然还没有‘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这个说法,但也没有人会丝毫不在意就推了出去,“如此甚好,今晚我到你处。可否?”
“不行!”林斌可没有进行‘兽宴’的习惯,断然拒绝,“自己找个旮旯地方去,不过……,给你个忠告,不要在草堆,小心有蛇。”他又问,“是谁?”
公孙宏非常直接,“翠娘。”
“……”林斌评价道:“品味不错。”
之后……
两个男人“嘿嘿嘿”笑着,继续抬头望天:“期待夜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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