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成了每日签到,获得随机奖励:高级格斗技巧。”
这个奖励对一般人来说很好,可对许昂而言却异常鸡肋。
以他现在的情况,难道还会与人动手不成?
即便是会,也少得可怜。
随机到一个终生可能都用不上的高级技巧,实在太浪费,太奢侈。
真的没用?
好歹是一个高级技能,怎么可能没用。
格斗技巧跟华夏的武术一样,都是讲究通过锻炼加强对身体的掌控,从而用更少的力气发挥出更强的效果来。
有高级格斗技巧在身,许昂不需要在篮球场上学杰克逊做武圣,也不需要学改名慈世平的大将军阿里纳斯那样弄出一场奥本山宫殿事件,他只需要借用这些技巧让自己跳的更高,跳得更远,爆发力更强,诸如之类的,仅此而已。
拿了一颗篮球到大院里练习,许昂在熟悉高级格斗技巧中的某些发力诀窍,顺便实验如何将它们运动到篮球实战当中。
他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只要他能将两者结合,他的实力会更上一层楼。之前与公牛队交手的时候乔丹虽然防不住他,他却也防不住乔丹,两人只能互爆。但若他的实力能更进一步,防住乔丹未必不可能。
不能被防住的才能称做超级巨星。
那么,如果以这个标准作为划分巨星与超级巨星的唯一评判,以后便只有一个超级巨星了。
这个超级巨星就是我。
许昂有这个自信,谁让他的实力不允许他低调呢。
“打个球,打个球……”
许昂练了一上午的篮球,一直到晓晓和小清子中午回家吃饭为止。
倒不是他不想继续,而是他没法继续。
看到哥哥在打篮球,晓狗子汪汪叫着,连蹦带跳的扑了过来。
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倒还好对付,偏偏她还有个小跟班——小清子也有样学样,凑过来帮助晓晓抢许昂手里的篮球。
除了这两只小狗子外,线团也加入了战团。
古有三英战吕布,今有三只小狗子围攻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