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比走苏伊士运河的海船,如果出发点不是欧洲到亚洲,而是本来起运就在非洲,那当然省不掉“节约掉绕整个非洲里程”那么多,起步就已经在半道上了。
所以为了公平起见,李素在算南阳-颍川运河节约里程时,是按照保守值算的。从江陵出发的物资能节约两千里,李素实际上折半只算节约一千里水路。
而收费部分是按理论节约成本五五开,官商各占一半利,也就是“相当于水路走五百里的运费”。
商人觉得交相当于船只五百里运费的过路费还是划算的,赚到的更多,那你就走运河。觉得不划算,那就跟宁可绕非洲不走苏伊士运河的现代商人一样,双向选择童叟无欺。
大多数乍一听这个数字的文官,下意识觉得刘巴和李素的过路费收费标准太黑了。
直接相当于五百里水路运费?那岂不是远远超过一船货物货值的百分之二?那可比原本的传统过路关税贵多了!
但转念一想,这些新基础设施就是朝廷筹资建的,觉得不划算不走不就是了么,朝廷又没逼你走。钱的事情让商人自己去算账决定划不划算,买定离手,倒也靠谱。
这只是给人民多一个选项,标价高一点又何妨?
“如果只是这样算账,似乎变法之后,‘过路商税’、‘过路费’分开,看似运输环节收的税少了,朝廷在民间商人运输环节收的总钱数,反而有可能上升。
不过这是建立在民间商业繁荣、原本不愿意跑的远途贸易都被激发出来的情况下的,所以倒也不是与民争利,是凭空多出来的流转之利,官民分享……”
一些文官内心不由自主如此认为,尤其以民部的孙乾为首。
虽然这种认知有点反常识,毕竟古人认为商业流通环节是不创造物质财富的,而且应该绝对鼓励节俭不鼓励消费,所以总觉得这里面有点不对劲……
这种想法,跟后世司马光最初反对王安石商税改革、国家把专卖权定价卖给商人时,是差不多的。
司马光反驳王安石的理由就是:“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那是典型的“零和博弈”思维。
觉得天下物质财富就那么多,朝廷要多用只能是从百姓手里抢,不能靠“发展生产力创造新财富、把蛋糕做大”。
司马光的想法在近代工业革命之后的人看来,当然是很可笑的,但汉末比宋朝还远古落后,比司马光还想不通的迂腐古板之徒可谓大有人在。
只不过李司空位高权重,刘尚书所言也貌似井井有条,一时不知道怎么反驳。
李素的变法内容,也确实比后世的王安石更加高明。加上外敌威胁导致的变法压力,他们不理解也只能选择先接受、再慢慢理解。
……
刘备赐宴结束后,有司官员稍作休息,就加班继续午后的商讨。
因为参与的朝臣人数变少,场面也没那么严谨了,刘备非常大度地给参与御前讨论的群臣都赐了坐席,可以坐下来慢慢商量,之前站了一上午也辛苦了。
午后的议题从“官榷专卖权的转让”聊起,也就是把原本盐铁官营,改成宋朝那种“民间商人可以花钱买抄引,算作提前缴纳了足额盐税,从而承包盐业份额”制度。
这种操作,跟汉武帝以来的专卖具体操作肯定是有区别的,但道理大家都还觉得容易接受。
毕竟三百年下来,“直营国企”的效率弊端也是有目共睹的。
不是每个时期都有王连那样又有能力又清廉的盐铁校尉、或者是张裔那样管理和技术都懂一点的将作监官员,能把盐铁政务搞好。
就算有王连、张裔这样的人才,如果能让他们腾出手来只做监督巡查工作,而把具体经营交给商人,也是一件好事,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嘛。
一番讨论后,朝廷决定以后井盐等高质量盐,按照在生产环节、每石产量预征收六百钱盐税。低质量的海盐和部分池盐,按每石产量四百钱预收。
商人交了钱,就给他们相应分量盐的抄引,也就是完税凭证、允许贩卖相应分量的盐。
抄引面额从十石起承包,面额六千钱。
官方会在将作监另设内监将来专门负责印刷各种面额和图案内容的抄引。
盐引初步决定印四级面额,从十石六千钱到五十石、一百石、五百石。五百石的井盐引价值三十万钱,或者说值两锭十五两一锭的标准马蹄金、或者三百两银。
说句题外话,汉朝之前当然没有官方规定的钱银汇兑额度,主要是一直银子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