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王朝建立不过数年,而真正占据三省之地,实际上也不过两年时间不到而已,而这两年里,大唐王朝的重心自然是一直都是放在和明军的战争上。
而内政事务却是也从来都没有放下过,李轩趁着大唐王朝还处于一张白纸状态下,按照自己的意志实施了一系列的内政革新。
在中央,他集中皇权,实施严格的军政分离!
在教育上,他推行科学教育,开设了博士科,重用理科人才,设立了幼军营、少年学员,尝试在十六世纪中期建立科学的近代教育体系。
在财政上,他免除苛捐杂税,摊丁入亩,士绅一体纳粮当差、并实施统一的农业税,又征收商税、关税、同时把盐务直接官营,从中征收盐税。
工商业上,他推动工商业,尤其是制造业、海贸的发展,并以此带动商税以及关税的收入。
行政上,他推动政权下乡,建立镇、村这两级行政机构,直接把统治机构建立到了村一级别,加强对乡村基层的统治力度。
这些以及更多的改革,都是在短短一两年时间不到施行的,而且这个过程也是遭到了众多旧势力的反扑,但是李轩却是毫不手软,尤其是士绅一体纳粮当差这一改革,更是引起了众多反叛,但是李轩却是坚决镇压,丝毫都不给他们希望。
而现在,李轩却是觉得还不够!
大唐王朝正在和明王朝打仗,需要集中一切力量打仗。
这就需要更多的军费,更多的枪炮,乃至更多的粮食!
六月二十六日,李轩召开了内阁会议,没有经过任何的讨论,直接宣布,把审判权力从法务部剥离,然后设立皇家法院。
这个机构一听名字就知道不简单!
因为这是大唐王朝里第二个被冠以‘皇家’前缀的机构,虽然说第一个带皇家前缀机构的皇家科学院并没有什么鸟用,但是这个皇家法院却是不一样,因为李轩赋予了该机构司法审判权!
一切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权力,将会通通交给皇家法院审理,并且规定,皇家法院的工作不受内阁以及各地方衙门的干涉,直接向皇帝负责。
这是一个和枢密院、海军统帅部、督察院、翰林院一样,又一个向李轩直接负责的权力机构。
并规定皇家法院要把分支机构开设到县一级,独立办公!
紧接着又是宣布,今后:巡警部、督察院、皇家法院这三家独立司法机构的人员升迁,只能是在本机构内进行,不得转调其他部门,其他部门的官员也不得调任到上述机构。
督察院设立反贪司、渎职司等新机构,专门从事对百官贪赃枉法事进行调查!
而这些都是公开机构,而在翰林院里,李轩又是成立了翰林院巡察科,不定期派员以钦差名义巡察各地,调查重大不法事,接受当地民众告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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