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从五品衔,巡查处副处长巡察江北、皖北两道税务的时候,当地的两个道员都是不会怠慢自己,而是平辈相交!
为何?
因为他拥有调查、逮捕任何一个人的权力,只要此人偷税漏税!
这里说的任何一个人,包括江北道道员、皖北道道员,因为官员也得交税,只要他们敢偷税漏税,那么陈立夫就敢逮捕他们!
而且都不用和寻常官员那样,还要搞什么弹劾之类的,他可能直接调查,逮捕,移送司法,一条龙服务,如果官员偷税漏税确凿的话,内阁大佬都救不了他们!
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税部征粮司巡查处里的巡察们,在税务一事上,堪比传统意义上的钦差!
但是大唐王朝是很少出现钦差,目前为止,大唐王朝里出现过的钦差,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和军务有关,其中最多的就是代替天子慰问部队的钦差了。
另外还有极少数其他事务的钦差,一般都是专事专人,其职权被限制的非常明确,目前除了慰问部队的钦差外,挂着钦差头衔处理其他事务的钦差只有十来个,而且基本都是快变成常设职务。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是南洋商务钦差,这人是专门待在广州那边,是专门负责和各国谈贸易的人。
但是这个钦差,自从设立后几乎已经是快变成常设职务了,一般都是商部官员兼任。
另外还有三个防洪钦差,分别是黄河防洪钦差、长江防洪钦差,珠江防洪钦差,他们各自巡视辖区内的河道水利、防洪、救灾事宜,通常是由农部水利司官员长期兼任。
再过来,还有湖广移民钦差,这人是专门办湖广,包括湖南、湖北两地移民屯垦事务的,通常由农部移民司的官员兼任。
此外都还有几个钦差,大多也是这种情况,基本上已经可以视为常设职务了,有着钦差头衔,但是干的也是普通官员的事,顶多职权大一些。
但是,真正意义上,在地方上拥有极大权力的钦差,实际上一个都没有,而最接近的,那就是巡察官员了!
主要是税部税务巡察以及巡警部巡查、督察院巡察!
但是巡警部以及督察院的巡察官员,其职权是限制的非常死,一般都是为了调查某个案件而去的,针对的是某件事,对其他事务就没有权力了,而且案件结束就是立即撤销。
然而税务巡察,针对的却不是某一个案件,而是一个地方,其职权从表面上来说,也只是针对税务,但是税务这个词范围是可以扩到很大的!
你从陈立夫可以直接调动当地的税务稽查队镇压武装抗税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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