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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在燃烧着,高高的木架上,满是芳香的肉味,一个个调料散在了上面,油花飞溅,很快的传来了一阵阵香味。
而在篝火旁,不少胡服女子围着篝火,欢快的跳起舞。
整个部落,宁静安详,好似世外乐园一般!
好似回到了曾经的过去!
那时,他还不是太平王!
那时,他还没有造反!
在朝廷大军之中,只是大头兵一个,北征云蒙,结果被云蒙的一位公主给俘虏了,结果那位公主要让她当驸马。
那位公主对他很好,在草原的那一段时间,他也渡过了无忧无虑,快乐的生活;没有拼斗,没有血战,没有钩心斗角,一切美好至极。
只是他还是离开了。
有些矫情!
他是好色之徒,喜欢美色,更喜欢建设一个个大大的后宫,收藏很多的美女。
只是他太过自尊了,自尊的有些偏激,吃软饭受不了,接受不了,故而选择跑路了。
跑路是为了,后来再回去,上门抢女人。
抢女人,可比当小白脸舒坦了很多!
“宁大哥,品尝一下!”
明月递过了一个烤肉,这是她亲自烤熟的。
刘秀接过,品尝了几口,点点头道:“不错,味道不错!”
“北冥大哥,尝一尝美酒!”
明月又是递过了美酒。
刘秀有时仔细平常了,味道不错。
听着夸奖,明月心中喜滋滋的。
而这时,部落之中,一个个武士上前,与刘秀喝酒猜拳,玩得不亦乐乎。
而明月在一旁看着,欢喜至极,这位大哥长得真好看,若是能当她的夫君,那就更好了。
又是一些老者上前,与刘秀谈论起来。刘秀学识渊博,将士深刻,一些老者听着,或是点头,或是争论,细细思考,一些老者对刘秀的见解佩服至极。
酒不断的喝下,刘秀丝毫没有醉的样子。部落的勇士们看着,啧啧赞叹,能喝酒的男人,才是好男人,真男人。
喝酒喝到了高兴之处,刘秀取出了一把笛子,吹奏了起来。
笛声轻快悠扬,带着欢乐。
笛声又蕴含*着一丝丝杀伐,那是他人生的写照。
笛声很美,折服了很多部落的少女。
“他长得好英俊,若是当我的男人,那该多好呀!”
“不如邀他一舞!”
顿时,几名热情的部落少女,明眸善睐,眼神火热,对刘秀暗送秋波,邀请宁凡共舞,刘秀摇头拒绝,老天爷见证,他真的不会跳舞。
而明月则是心中暗骂,几个狐狸精!
看着怒气冲冲的少族长,部落少女们咯咯笑着,不再纠缠刘秀。
夜色渐渐的昏暗起来,篝火渐渐开始熄灭。
“北冥大哥,你留在我们部落吗,我做你女人吧?”少女羞涩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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