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挎着腰刀背着步枪,领着一票同样装扮的警察,很是惬意的巡逻在街道上。看着肩膀上的警衔,张杰满意的点点头,自己的警衔不高,也才是三级警督的模样,但职务却非常不错是为这座烟州边境郡城的警察局长,手下管着上万名的警察和数万协警,甚至自己还有权利在紧急时刻调动一支五千人左右的介乎于军队和警察之间的武装警察。
按理自己这样大的官,怎么都得坐办公室处理繁忙的事务,而不是跟个小队长一样亲自带队上街巡逻的,但谁让这地方是自己以后数年的驻地,甚至有可能自己在这郡城终老一生,所以对这个未来在自己人生中占据很大地位的城市,自己自然得亲自用脚衡量一下,只有这样亲自用脚行走,不骑着空骑巡逻,才能让自己再最快时间内掌握这个城市的脉搏。
至于再往上升?张杰没有这样的野心了,因为他都四十多岁,过了好勇斗狠的年纪,也失去了让自己实力再进一步的信心,要知道自己之前可就识得几个字,硬生生的靠着一本残旧秘籍和自己的天赋,才攀升到人阶五级的地步,并且在这儿困了十数年的光景,要不是加入黑莲军获得系统教育,自己根本就没有希望晋升到人阶六级的地步。
而在晋升到人阶六级后,张杰知道自己已经到头了,也失去了奋发的精神,想要安顿下来,或者也是为了给军中那些虎虎生威的后辈让路,所以他转职警察系统。在西南旧领中,想他这样的警察不要太多哦,所以就算他有着不错的实力和不错的军衔,在旧领里也没法独当一面,只能挂着个郡级副局长的职务,在茫茫多的副局长下面,开始认真学习着警察体系的知识。他清楚。自己以后就靠这个职务吃饭了,当然得明了一切。
明白警察是怎么回事后,他才恍然,这警察就是衙役的变种,没有衙役那么多权限,但也专一衙役的几个职能,最大的不同是,多了份提前制止危险的职责。要是衙役的话,很大可能是看着你杀人,然后再去逮捕。甚至没有人告官。或者官衙没有批出逮捕文书的话。衙役会眼睁睁看着杀人犯潇洒离去。而警察就不同,一旦发现危险,就会第一时间制止,当场发现情况就能够当场逮捕。都不需要经过上司批文。
对于这种人性化的制度,张杰很是满意,起码警察这职业是维护乡里安全的,而不像衙役是勒索乡民的,难怪主公会给衙役改名字,警察这名头说出去名声都比较响亮呢。
张杰费了几天功夫巡视完这郡城,虽然详细情况还没了解,但大致情况却也掌握了,因为这个城市是强硬打下来的。城内的小混混小瘪三,也因为战争的缘故被迫加入守城军,也因战败后被一举扫入战俘营,因此此刻城内根本就没有了这些不三不四的家伙,所以自家管辖的这座城市治安可比其他举城而投的城市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因为经过战乱残存下来的居民都是些乖巧顺服的小市民,就算有些家伙闹事,那也只是邻里争执、外房争抢主房家产之类的小问题,起码打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几乎跟没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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