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二也不想劝崔大海了,直接开口问道:“叔父,您的意思,是要告诉山里的人,李侍郎他们去了故白城,让山里的人在半道上设伏,然后咔嚓……”
说完做了一个斩杀的动作。
崔大海吁了口气,开口说道:“半道设伏肯定来不及了,姓李的都已经出发了,我们就算是飞鸽传书,也未必能赶得上,不过,他们一行肯定会在故白城逗留不少的时间,甚至,有可能在那里过夜,刚才你应该发现了,他们都带着帐篷呢?这说明他们就没打算今晚回夏州城,这些帐篷只怕就是为了在故白城宿营准备的,而这样一来就太好了,待他们夜里睡着了之后,山里的人突然杀出,必然可以将他们一举歼灭,这一招叫借刀杀人,不论事情成败,与我们都没有半分钱的关系。”
很显然,崔大海是贼精贼精的,他不会在书信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如此,就算书信最终被查到,也没他什么事儿,他完全可以推的一干二净,就连笔迹都不是他自己的,这样就更找不到证据了。
“叔父,此事还是慎重一些比较好,若是没有什么事情,侄儿就告退了。”
崔二不想蹚这趟浑水,找个借口便要开溜。
崔大海也不留他,他已经考虑清楚了,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山里的马贼,至于,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他就管不了了,反正,他觉得自己做的足够的隐蔽,没有人能查的到他。
马贼在夏州的各个县城都有眼线,若非如此,也不能准确的获知商人运输货物的情况,也就无法进行精准的打劫了。
崔大海早就掌握了与马贼眼线的联络方式,不过,他从来就没有出过面,出面的是他的管家,但马贼眼线心知肚明,消息肯定是他提供的。
信鸽的传输距离有一百多里,所以,在夏州境内,马贼传递消息的方式就是信鸽,这样的传递方式更加的快捷,可靠性也比较高,是马贼最为喜欢的传递消息的方式。
鸽子飞行的速度很快,比马匹的速度快多了,所以,可以用较短的时间将消息传递出去。
崔大海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他居然真的把李安要去故白城的消息,透露给了马贼的眼线,并且,还添油加醋的告诉马贼眼线,说李安来夏州一带,就是为了剿灭马贼,从而让马贼痛恨李安,进而选择在故白城偷袭李安。
消息传递出去了,崔大海的心里舒坦多了,他做土皇帝已经很多年了,胆子变得越来越大,只要是得罪他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他的报复心很重,而他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不轻易树敌,不强迫女人,属于色的有品的一种人,别的方面都很糟糕。
李安一行人行进的速度很快,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往故白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天黑之前抵达故白城,从而避免连夜行路,也可以看到故白城黄昏的美景。
一路上风景时常变化,有时候是绿树成荫的丛林,有时候是几乎没有植被的荒凉地带,而荒凉地带更多一些。
“真是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连一只鸟都没有。”
李安打开车顶的天窗,开口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