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德军PWM式反坦克手榴弹就是采用锥形装药原理。)
“所以,他们能把反坦克手榴弹投掷到一百米外?”卢卡斯对此表示震惊。
这已经很要命了,因为德军靠人力投只有20米的距离。
虽然看起来相差不大,100米与20米,差距也就是短短的80米。
但是从战场混过来的他们都知道,实战中有时就是一点点射程的问题就可能影响整场战役甚至战争。
比如步枪从前装到后装的转变,就使使用前装枪的部队遭受到的几乎是屠杀。
再比如从滑膛枪到线膛枪的过程,又是一面倒的血淋淋的结局。
而现在却是敌人占据了射程优势,至少从反坦克装备来说是这样。
军官们沉默了一会儿,就说道:“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尽力避免与俄军坦克部队打近战,只要保持一百米的距离,我们的坦克就是安全的!”
如果舒尔卡听到这些分析,他只怕会感叹一下德军的素质。
火箭筒这玩意对于现代人来说一点都不新鲜,能知道这些性能很正常。
但是,对于从没接触过火箭筒甚至连听都没听过的德军,根据战场上它的表现就猜得**不离十,还真有些不容易。
甚至德军选择的战术都是正确的……不与敌人坦克部队近战,至少保持一百米的距离等等。
但他们却忽略了一点,火箭筒可以说是巷战神器,尤其是在反坦克方向,即便是现代先进得多的坦克在巷战中往往也逃不开火箭弹的“魔爪”,就更别说是这时代的坦克了。
不过这似乎也不能说是“忽略”,因为他们得到的资料就是火箭筒依靠坦克的掩护发起攻击,另一方面是这时代纯步兵对阵坦克那几乎可以说是噩梦,于是他们想当然的以为苏军依旧会选择坦克掩护火箭筒作战的方式。
第六装甲师自信满满的开往特维尔,在路上他们还花了点时间将有关敌人新装备的消息及推断的东西向各坦克兵进行传达。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终于赶到了特维尔,与第29步兵团会合,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向特维尔展开进攻。
之所以要“迫不及待”,是因为德军军官有另一个判断:如果始终要与敌人保持一百米以上的距离,同时还是巷战,那么最好选择在白天与敌人作战。
原因就不用多说了,夜里坦克很难做到与敌人保持一百米的距离,五十米外能看清敌人就不错了。
另一方面,则是坦克对外感知能力很差,而步兵却并非如此。
因此,德军军官有理由相信,如果选择夜战的话,德军坦克将会是敌人“新式装备”很好的目标。
这判断同样也是合理的而且也是正确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白天时间很短……前前后后拆腾一下,属于白天的七小时里已过去一半了。
也就是说,如果德军想要在白天将近卫坦克第1旅击败,就必须尽早展开进攻。
苏军,则在特维尔大桥附近分散开来。
他们已经从空军侦察机那得知德军有装甲师赶往这里,于是将部队尤其是火箭筒分散到建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