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血佣兵团是地阶佣兵团,实力在地域算是中上游的一支团队,虽然暂时没有自己的佣兵团驻地,但是只要再完成几个任务,佣兵团就能进阶天阶佣兵团,到那时候就可以获得大荒佣兵工会分发的佣兵团驻地,以此来提供一些散人团员休憩的居所。
闻人胜男一路上都在为叶修讲解这些事宜,叶修虽然没有打算在佣兵团常驻,但也很认真地听着。
三人已经走到城外,一支6人队伍站在那,显然是在等待着叶修一行人。
“此次猎杀任务的目标烈风狼王是天阶高级的蛮兽,团内出动了所有的天阶高手,包括团长。”闻人胜男带着叶修走到这支队伍前,指着为首的一名男子道:“这是我们的团长,你可以称他血龙。”
然后又为血龙介绍叶修:“团长,这位是叶修,是我学院的同学,实力很强。”
龙血佣兵团的团长年纪比叶修大了好几岁,不过也是较为年轻,面容也很英俊,满面笑容地看着叶修这名新成员。
“能被‘龙拳’亲自介绍,叶兄弟的实力自然毋庸置疑,欢迎加入血龙,与你以后的伙伴认识一下吧。”
叶修点点头,看向血龙身后的5名其他成员,二女三男,原本正在保养武器或者喝酒的几名团员也放下手上的活计,与叶修问好。
一名背着弓箭的女子最先自我介绍,虽然相貌平平,但是性格比较阳光:“你好,我叫百灵。”
身后的铁牛挠了挠脑袋道:“是某家婆娘。”
百灵给了铁牛一个大白眼。
“你好!”叶修微笑回应,不一会好像想起什么,翻了翻空间戒指,提出一把长弓。
“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百灵脸色一惊,接过长弓一看:“地阶高级宝器!”
叶修笑笑,地阶高级宝器换不了几个点,阿崩也不会吃,不若做个顺水人情,反正是项大少送的快递,丝毫不心疼。
“太贵重了,百灵,还给叶兄弟!”铁牛正色道。
百灵闻言,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还是乖乖地将宝弓递向叶修。
叶修抬手阻止:“无妨无妨,这弓我本就没什么用,烂在戒指里还不如送给百灵,这样接下来的狩猎也多些把握!”
“铁牛,你就收着吧。”闻人胜男开口。
“哎……好,那便谢过叶兄弟了。”铁牛也不是个扭捏的人,笑着答应,一旁的百灵开心极了。
另一位赤着上半身的大汉也出列,扛着一面巨盾,比之铁牛还要魁梧几分:“大山。”
“你好!”叶修笑着回应,看了看戒指,又抽出一本武技,“大山兄想必是专门负责队伍防御的,这本《石肤霸体》应该适合你,我无法修炼罡气,便送予你了。”
大山一愣,眼中闪过一丝欣喜,接过武技看了两眼,竟也是一本地阶高级武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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