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为旧稿前传,是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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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明快速在小镇中穿行,一头扎进镇北荒寂无人的乱葬岗。
坐在乱葬岗的一株大树旁,男孩挽起右臂长袖。他稚嫩的手臂上,竟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从前臂直达手肘,十分骇人。草草包扎的粗布无力阻止外溢的鲜血,让他的右手沾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如果有人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惊讶万分,七八岁的小孩子,受一点儿伤就会哇哇大哭,像王小明这样,手臂被整个划开了,血流满手,即使大人也无法忍受,他却淡定自如,一直走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才撸开袖子,难道没有痛觉神经吗?
“身体还是太弱了。”王小明竟又露出一个笑容。
他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笑,就算胳膊很痛,他仍然笑得很开心。
飞速从书包中翻出针线,王小明用牙齿穿好,开始缝合伤口。
三寸长,深可见骨的伤口,王小明一针一针的缝着,每当尖针穿过皮肉,鲜血都会大片渗出。男孩咬着牙,脸上的笑意不变,似乎缝的不是自己的胳膊,而是家里的玩具娃娃。
数分钟后,伤口全部缝合完毕,王小明轻吐一口气,擦擦额角的冷汗,然后翻开书包,从中拿出一颗人头。
谁也不会想到,王小明鼓鼓的书包里,放的不是书本,而是一颗人头!
这是一颗刚刚割下的人头,脖子上的断口还有未凝结的鲜血。死者那一双没有生息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充满惊恐和难以置信。
王小明随手将死不瞑目的人头扔在脚下,继续翻书包,取出一个黑色小瓶,瓶里装的是满满的黑色液体——火油!
将黑色的火油淋在人头之上,王小明点燃了它。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稚嫩脸庞上的笑容轻松写意,就像是一位老工匠在娴熟地加工艺术品。
熊熊的火焰立即包围了人头,浓烟和烤肉的香气在林中迅速蔓延。没过多久,肉香就全变成了焦糊味。
两分钟后,那具人头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仅剩下无法辨认的头骨。王小明拿着这个焦黑的头骨,走到一块大石旁,捡起了另一个石块,用力的敲打。
“嘭!嘭!嘭!”
一阵敲击过后,整块头骨完全破碎,变成了一堆碎骨。
看看四周,仍是寂静无人,王小明将碎骨扬在乱葬岗的荒坟之上洗掉手上的血迹,才重新背起书包。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哼着儿时的儿歌,王小明若无其事地向镇中走去,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男孩刚刚在乱葬岗做了什么。
世界上叫王小明的人很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应有尽有,但眼前这位王小明绝对与众不同——他是个重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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