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能够将这一项编入谷歌的上市资产,显而易见,能够加大IPO的成功率和发行价。
只是这个价码怎么谈,肯定有一段时间的扯皮,毕竟谷歌和Blogger的成长度没有人弄得请,一起上市之后,就更加没法衡量。如果按照目前的估值,丹尼尔在Blogger的16%股份,也就只有3、4个亿,和马克在谷歌中所持股份相差不多。
这就让丹尼尔有一点落差了。
目前谷歌在blogger中其实是有控股地位的,埃文作为创始人目前只有12%左右的股权,谷歌有52%左右,丹尼尔的投资公司是16%,剩下的就是红杉资本的20%。但是之所以谷歌需要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一个问题。
是因为当初各方投资的时候,合同里是预定公司的运营管理权还在埃文的手中,除非75%以上的投票权否定这一约定。
这就要求,必须有其中三方同意这一决策。红杉资本是投资谷歌的主要风投之一,所以他们也是推动谷歌IPO的最重要的力量。但是两家之和也只有72%,声誉的28%股权在丹尼尔和埃文手中。
相对而言,从埃文那里收购也难得多——因为这意味着blogger完全被谷歌消化掉了,埃文即便留任blogger也只能成为谷歌某一个产业部门的负责人,这让身为创始人的埃文肯定很难接受,毕竟这不是两年前,blogger几乎无以为继的时候,现在blogger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他们甚至能够独立上市。在这种前提下,放弃自身的独立性,是很难的。
那么,转而从丹尼尔这里下手,就要简单的多。
毕竟,对于丹尼尔来说,blogger的16%并非他的主要投资。
况且,谷歌的原始股也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够置换成谷歌的股票,丹尼尔未必会觉得自己亏了。所虑只是,丹尼尔需要考虑埃文的态度,他毕竟不是纯粹的风险投资,以上市为赚钱的目的。他当初投资blogger,是为blogger取得新生起到关键作用的。
至于第二点,谷歌的意图就更加明显了。
虽然他们没有明确说自己希望稀释掉丹尼尔的股份,但斥资2亿进入MB的话,按照MB目前的估值,稍作溢价,可以取得10%的股份,其中的7%需要丹尼尔让出来。而他如果想要阻止这一注资对股权产生影响,就必须对应3:7的股权比例,出资4.67亿左右,以平衡掉谷歌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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