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我被推选为台湾佛教会常务理事,自忖有更多的机会能为大众服务,所以,对于一切会务,我都殚精竭虑,全力以赴。主办息灾法会时,我一无所有,凭着利济众生的诚心,兢兢业业,结果轰动一时。受命远赴东瀛,为台湾争取世界佛教徒友谊会的会籍资格时,不谙日语的我,竟也凭着为教的决心,获得对方首肯。甚至在经济拮据时,我曾为会址的兴建捐出不少净财。后来,台湾佛教会主办世界佛教僧伽会,佛光山捐了二百万元台币;佛教会开办玄奘大学,建校筹款运动伊始,我们也赞助一百万元,以示共襄盛举之意。
我不但帮忙台湾教界,对于大陆各个道场的来函化缘,我也随喜随分,不只资助三百家以上。其他如印度、锡兰、尼泊尔,乃至欧美国家的寺院募款,我都量力帮助。马来西亚佛教总会佛学院落成,我错开忙碌的行程,特地去参加典礼;马来西亚佛教青年会道场开光,我也千里迢迢前往主持。我觉得能够“图利他人”,表示自己很有价值,尤其目睹各地佛教,或欣欣向荣,或方兴未艾,自己能够稍尽绵薄之力,更感到与有荣焉。
我的弟子永有在伦敦留学期间曾和我说:“一位南传佛教法师上课时,曾经告诉大家,出家人不能对在家信徒布施。”我听到这句话,觉得十分惊讶。佛教的六度波罗蜜里,以“布施”为上首,甚至主张实践“图利他人”的布施时,应该“三轮体空”,为何会有出家、在家之分呢?回想四十年前我在宜兰展开弘法生涯时,常用单银购买佛书、杂志,分送给年轻人看,他们在言谈时互相讨论,无形中带动了当地的学佛风气。得知乡民之中有些人喜欢唱歌,却不得其门而入;有些人喜欢读书,却没有很好的教育环境,我便成立歌咏队,设立补习班,以音声、国学、文艺为因缘,方便接引青年学佛。久而久之,他们都将寺院看成自己的家一样。当我了解到当地缺乏完善的幼儿教育,于是办了一所慈爱幼稚园。为了提高教师素质,我甚至还节衣缩食,送几位幼教老师到台中接受训练,结果幼稚园口碑甚佳,学生达数百名之多,办学成果为全岛之冠,而家长们也因为送小孩来上学,无形中接触到佛法,信仰了佛教。一些年轻人由入门初识到虔诚信仰,由护法金刚到义工菩萨,后来跟着我南来北往弘法利生,原本偏僻保守的宜兰小镇竟然成为日后台湾佛教蓬勃发展的摇篮。凡此都是我始料所未及之事,但又何尝不是念念“图利他人”的善因所得来的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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