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签署了坤甸条约后,荷兰驻婆罗洲的500余军队撤离该岛,退回巴达维亚。中华帝国以300万龙币的价格和平赎买方式接管了荷兰遗留在婆罗洲的相关军事和行政设施,资金从3亿赔偿金中抵扣。
自条约签署日起,滞留在婆罗洲的荷兰人允许在三个月内变卖资产离开,原先兰芳共和国所属资产不再此列。同时,荷兰人从华人手里夺走的坤甸金矿、三发金矿等全部都得无条件归还,暂由中华帝国代管()。
条约是荷兰跟中华帝国签署的,赔偿金也是向中华帝国支付而不是兰芳共和国,这代表着兰芳已经被划入中华帝国属国了,没有了对外自主权。不过,婆罗洲的华人华裔最为高兴,终于翻身做主人了。
李云龙到手的资金只有500万龙币,用于重建兰芳政府、警察和军队,其他赔偿金悉数都落尽中华帝国财政部的口袋里了。
公元1912年3月1日,兰芳共和国复国成功,三任总统李云龙在坤甸国会宣誓就职。兰芳议会由兰芳共和国15万华人华裔选举产生,完全将当地土人和外籍人排斥在外。
李云龙签署的个总统令就是宣布剥夺所有在婆罗洲的土著人的权利和财产,他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他们的财产全部充公,由兰芳政府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华人。
该法令由兰芳军负责执行,实行全民皆兵制,15万兰芳共和国华人全部编入兰芳军,武器装备由中华帝国提供。
由于中华帝国正在进行全军武器装备大换代,上一代的武器装备在仓库里堆积如山,军火商们卖都卖不完,于是中华帝国陆军便承诺提供给兰芳军所需的一切武器装备。
这样,兰芳军在短时间内便换装了全套的中华帝国陆军装备。虽然不如现在的中华帝国陆军装备,但是这批装备依然是世界主流陆军装备,武装起来的兰芳军虽然未经训练,但是他们对付的是没有武器的土著人,因此倒也正合适。
婆罗洲的地形是一个中间高,周围低的情况,基本上被热带雨林覆盖。只有临海平原区是住和贸易区。
15万兰芳军,外加中华帝国新加坡军区派来的一个**旅,开始大规模没收土著人的财产,并将土著人群里的青壮男女抓起来当成奴隶,送入矿区、庄园、工厂里代替以前的华人工作。其他老弱病残则全部赶往中央无人区的原始森林,稍有反抗的土著人立即遭到枪杀()。长期被土著人欺负的华人,如今翻身了自然要加倍报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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