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环境下,如果一个老板不能得到工人的拥护,说不定不出一星期,就会消失在茂密的草丛中。所以胡志明在明白西部牧场的生存规则后,就改变原来勤俭持家的做法,开始大肆笼络工人,他智商和情商都非常高,恩威并施,不到两个月时间,就得到了所有工人的好感,然后正式取代了老牧场主。
不过此时的胡志高没有心情同工人们拉关系,他快步走进别墅内。
刚进门,就闻到一股诱人的浓香气味。
胡志高看到厨房内,隐约有一个娇小的身影,在里面忙碌,笑着问道。
“丽萨?你又在做菜了?”
片刻之后,一个五官姣好,满头红发,身穿印有卡通图案围裙的女孩,从里面走出来。她身高至少一米七,身材消瘦,体型优美,如果不是眼眶镶嵌着棕红色的眼眸,在大街上很容易会被人误认为为东方女子。
事实上,丽萨的曾祖父就是华夏人,当年被人当做修筑铁路的劳工,抓到了北美洲,然后就此在这里落地生根。
丽萨从小接受过完整的汉语教育,说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她看到胡志高进来,一双大眼睛弯成月牙,笑道:“志高,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牧场西北角的那只野狼找到了吗?”
没错,胡志高刚才骑着马在牧场里奔驰,正是为了寻找一只野狼。牧场地处荒漠边缘,不时有野狼从荒漠中溜出来,每年牧场都要损失几百头大牲畜,所以胡志高平时的任务,就是寻找野狼,然后用手中的来复枪,把它们击毙。
胡志高看着这个和自己相伴十多年的女子,心中一阵感动。说实在话,丽萨嫁给他,确实受到了很多委屈。当年的胡志高虽然是墨子科技的员工,其实也只是一个穷小子,而丽萨的家族拥有全北美洲最大的畜牧场。丽萨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所以当丽萨父母听说丽萨跟一个穷小子搞对象,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同意,第二个反应还是不同意。在他们看来,丽萨作为未来的农场主,必须要找一个门当户对,对农场发展有所帮助的男人,而不是一个来自华夏的穷小子。于是他们强令丽萨返回北美洲,当然,那时丽萨的眼中都是胡志高,自然不会同意。为了威逼丽萨就范,丽萨的父母中断了丽萨的金钱支持。并通知一切亲戚朋友,禁止为丽萨提供帮助。
丽萨的生活一下子陷入窘迫中,她当时正在读燕大三年级,而且读的还是汉语言学,这个专业在华夏连工作的不好找,但是丽萨并没有屈服,为了能和胡志高在一起,她放弃以往的骄傲,寻找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的工作。丽萨从小学过钢琴,而且水平还不低。后来,丽萨的父母看到丽萨的态度如此坚决,这才无可奈何的接受胡志高。当胡志高来到北美洲后,他虽然从来没有接触过牧场业,但是脑袋十分聪明,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就把牧场打理得有条不紊,很快就赢得了丽萨父母的信任。他们很快就把牧场交给里胡志高,然后买了一艘豪华游艇,环游世界去了。正式掌握了牧场的胡志高,并没有懈怠,他利用从墨子科技前同事那里学习的知识,对牧场进行了全方位改造,把人工智能小花引入牧场,就是他的杰作。在人工智能的配合下,牧场可以对大牲畜的喂食进行合理科学的安排,并且还可以提前发现可能会患病的大牲畜,早日做好准备。不到两年时间,牧场的规模就扩大了两倍,一跃成为了北美洲,乃至全世界最大的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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