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克丽丝和丽萨是一对好朋友,在西部牧场,她们的年纪差不多大小,并且都是牧场主的女儿,从小没少在一起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等到大一点,克丽丝开始忙于接手胡克牧场,而丽萨则远渡重洋,前往华夏去学习,两人这才算分开。后来,克丽丝听说丽萨找了一个华夏人当男朋友,心中还想当耻笑克丽丝,因为在北美洲人看来,华夏人身材矮小,并且没那么强壮,压根不适合当对象。但是看到胡志高,她顿时羡慕起丽萨来。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知道了胡志高是好友的丈夫,一定会掐掉心思,小心的躲避。但克丽丝并不是一般人,她生性霸道,任何好东西都想霸到自己手里,自然不会想让。
丽萨在克丽丝复杂的心情中,缓缓走到她面前:“克丽丝,没想到你这么关心我这个好姐妹,我实在太感动了。晚上有全狼宴,今天你就留在这里吧。我让志高给你安排一个好位子。”
说着,她扭过头,意味深长地看向胡志高:“志高,克丽丝可是我最好的妹子,你一定要好好招待,要不然我绕不过你。”
看着丽萨那股掩饰不住的醋劲,胡志高无奈的挠了挠头,只能答应下来。
丽萨这番话就像一把尖刀扎到了克丽丝心中,让她想反驳,却没有办法反驳,毕竟胡志高是人家丽萨的丈夫,虽然在西部地区,男女关系比较混乱,一些有本事的男人同时拥有好几个女人,甚至住在一起,但是那都无法摆到明面上。
克丽丝眼睛一转,笑了笑:“丽萨,我看你的身材还是那么好,是不是还没有怀孕啊,你和志高结婚可是有好几年了,迟迟不怀孕,也不是个办法。我在新约市有一个叔叔是妇产科专家,专门治疗不孕不育,要不然我过几天带着你去看一看。”
克丽丝是一个相当聪明的女孩子,她知道丽萨和胡志高之间的关系相当好,一般情况下,几乎无法破坏。但是他们也有烦心的事情,那就是迟迟没有后代,特别是胡志高还是华夏人。克丽丝自从喜欢上胡志高后,专门研究过华夏人的性格,知道对于华夏来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百十年前,如果没有后代,不但会被人戳脊梁骨,就连死后也无法葬入祖坟。
克丽丝的话让丽萨脸色顿时煞白,这已经不是尖刀了,而是迫击炮。丽萨在轰轰炮声中,被炸得连渣滓都不剩。
她当时就想发火,虽然克丽丝是胡克牧场的女儿,她也不害怕。
过分了...这实在太过分了!
胡志高听到克丽丝的话,眉头顿时拧成疙瘩,他原本对这个女孩没有意见,只当她是一个调皮的小妹妹,但是现在这个小妹妹竟然恶意挑衅自己的妻子,那就不能忍了!
胡志高把茶杯递给旁边的牛仔,然后慢步来到克丽丝面前,冷着脸说道:“克丽丝,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救援我们,我实在感激不尽,但是如果你再对我夫人这么出言不逊,那么就请你回去!”
这句话让克丽丝心生怒火,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她说话,连老胡克都不行。
如果在以往,克丽丝受到这种屈辱,肯定已经掉头就走了,但是今天不行。
胡志高虽然战胜了野狼,也一定受到了惊吓,她要留下来照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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