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沈忆宸单在身形相貌这点上,着实遗传了父母双方的优点。
既有着成国公武人的高大英俊,又继承了沈氏的长相俊美,再加上这身秀才的襕衫,称得上年少有为,能吸引众多青楼女子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沈忆宸哪怕在秦淮河畔,都对风花雪月没多大兴趣,更别论镇江的庸脂俗粉了。
没走多远,沈忆宸看见一家卖鸭血汤的商贩,这种就是后世南京著名鸭血粉丝汤的雏形。
于是招呼着阿牛坐下,夜晚喝上一碗鸭血汤,即能好好暖暖身子,又不会涨食,可谓一举两得。
商贩的动作很麻利,短短时间内两碗鸭血汤就已经端上了桌,就在沈忆宸拿起勺子准备品尝一番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喧闹之声。
只见一群衣裳华丽的公子哥,正朝着运河旁的青楼走来,其中一人手中拿着一袋糕点,正不断抛洒着,吸引后面数名流民孩童争夺抢食。
这般类似逗猴子的举动,引得其他公子哥哈哈大笑,抛洒的更起劲了。甚至还变着花样捉弄流民孩童,让他们学狗叫,谁叫的最起劲就抛给谁。
街上的行人商贩们见到这一幕,纷纷摇头叹息世风日下,只是对方明显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无一人敢出面阻止。
“直娘贼,这也太侮辱人了。”
阿牛见到这一幕后,放下了手中碗筷,气呼呼的骂了一句。
沈忆宸此刻也面带怒色,应天府他接触过大把的公子哥,甚至可以说自身就是在纨绔子弟环境中成长的。
不知是应天纨绔子弟层次太高,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就算吃喝玩乐惹是生非,也没有拿孩童去做没底线的捉弄取乐,至少沈忆宸没见过。
今日的场景,算是让沈忆宸见识到了,某些贵家公子哥眼中的穷苦流民,真就没当人看!
就在沈忆宸与阿牛感到愤慨的时刻,旁边一桌身穿粗布麻衣的壮汉,同样盯着眼前的那群公子哥,脸色非常阴冷。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到他们下意识把手放在了腰间,显露出短刀匕首的轮廓。
“叶大哥,我忍不住了,早晚都要反,不如先拿这群杂碎祭刀!”
其中一名壮汉,实在看不下去了,对着为首的一名中年汉子说道。
“不行,这是镇江城内,防卫森严。杀了这群杂碎,我们不出去的。”
还没等叶大哥回话,旁边一名汉子就摇头否决了,他们来镇江是有要事,不能乱了分寸。
“王能,你这是怕了么?”
“苍火头,造反我都不怕,还能怕了这几个杂碎?”
眼看两人即将要起争执,叶大哥终于开口道:“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们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忍了!”
就在叶大哥安抚之时,旁边一桌却有人站起身来,朝着那群公子哥走去。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沈忆宸!
文人风骨永远都不应该只是舞文弄墨、吟风弄月,更应该有在遇到不平之事,挺身而出的勇气!
沈忆宸不单单有着武人血脉,他同样有着文人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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