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的影视行业,烂剧本易得,好剧本难求,所以在遇到好剧本的时候,为了能够合作,他的态度还是相当宽容的。
说是扶持计划,其实也是一种投资,一场合作,自然要让双方都感觉到合适才行。
程成和郑思艳听见后,立马拿起合同看了起来。
合同一共十几页,里面除了对扶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列举之外,还对版权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两人都曾写过剧本,也都卖过剧本,还都吃过亏,所以对这类合同里面提到的相关内容也都非常了解。
有个成语叫做:吃一堑长一智。
想跟他们玩文字游戏是不可能的。
程成花了很长时间才看完,然而在看过之后却惊讶的发现,合同里面的条款比他想象的要宽松。
之前还以为既然被京视文化选中,肯定要签卖身契,要不然人家凭什么冒着风险对他的电影进行投资?
可是刚才看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在里面看到类似的条款,只需要拍完这部电影就可以了,不必签几年的卖身契,就算电影最后亏了也不用替京视文化打工。
这和他之前遇到的那些合同相比,简直太良心了。
郑思艳在看了一遍之后,又看了一遍。
其实在最开始,她的想法跟程成是一样的,但又觉得不太可能有这样的好事,一定是她没有注意,这才开始看第二遍,可最终还是没有发现不合理的地方,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别急,看仔细了,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问我,如果信不过我,可以去找律师,只要不把内容泄露出去就好。”徐杰充满善意的提醒道。
郑思艳听了却浑身一震,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
她现在的犹豫,不就源自信不过对方吗?
被看穿了!
然而前面这人真的信不过吗?
不是!
她从来没有与对方合作过,一切都只不过是她的猜测,而这样的行为无疑是不礼貌的,甚至有些冒犯。
“不用找律师。”程成把手中的合同放下,随后转头看向徐杰,认真的说道:“徐总,我看过了,没问题。”
郑思艳诧异的看向一旁的程成,这么快就同意了?
不会是托儿吧?
可是仔细想想,很快就否定了这么想法。
想要拿到扶持资金的人太多太多,徐总没有必要为了签她故意找个托儿,毕竟自己又不是什么着名的编剧,全身上下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
而且,如果能够卖身给京视文化,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京视文化不是小公司,也不是什么皮包公司,它的后面是京城广播电视台,背景强着呢,来这里相当于进修,出去再找工作也都会被人高看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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