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格尔站在砖雕的门楼下,门口就是熙熙攘攘的大街,人流涌动不息,寒冷的空气里弥漫着暧昧而温暖的味道。男男女女们擦肩而过,夕阳在他的背后坠落,他走进人群,茫然地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下意识地想要寻找一个人,可他却想不起来自己是要找谁。
他只好走向一边的观光座椅,靠在椅背上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大脑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更不清楚自己站在这儿的理由,他好像把自己给弄丢了。
一杯加了冰的柠檬茶猛贴在他脸上,冰冷的触感让他一跃而起,扭头看向背后,女孩含笑的瞳孔里,映着手足无措的自己。
“发什么呆呢?该不会又是在想你的英国小师妹吧?说了多少次她跟你合不来的!人家堂堂王室贵族小公主一枚,出门呢是劳斯莱斯座驾,吃饭呢是米其林三星预订,穿搭呢都是你根本看不懂的牌子,一双玛丽珍鞋比你的西装都贵!瞅瞅你那满身腱子肉除了武力没智商的熊样能养得起人家么?除了姑娘我视力不好能看得上你这人模狗样,还有谁愿意给你的狗头挂上项圈牵着走啊?”
女孩一边絮絮叨叨地数落芬格尔,一边把刚刚买到的提袋递给他:“拿好了,店里饮料零食都是坑钱的,你呢这辈子的唯一出路就是跟紧我的尾巴,咱们都是一路土狗货色,将就将就得了!”
土狗这个词形容芬格尔可以,但要用来形容她绝对不合适,她是那种走在欧洲大街上都会让人眼睛一亮的中国女孩,如墨的黑发扎起高高的侧马尾,绑了一個毛茸茸的蓝色发圈,两边髯发一直垂到了胸口。
尽管她已经是大姑娘了,蓝白色的水手服一换看上去高挑又年轻,好像才十六七岁,站在芬格尔旁边更是有种老爹带着女儿出来混的即视感。刚刚去买东西有很多英国佬跟她搭讪,她总是笑着摇摇头然后举起中指上的戒指秀一波恩爱,男人唯有知趣的摇摇头离去,心里想着是什么好运的男人能得到她的青睐。
现在答案揭晓,中指的戒指代表着轰轰烈烈的热恋,恨不得要高调的向全世界宣扬的那种,女孩把提袋塞到芬格尔的手里,很自然地牵起他的掌心牢牢握住,然后立马松开退到一边。
“我去!跟你说了多少次约会记得擦擦手汗!”女孩急急忙忙地掏出块手巾擦擦,又把它丢给芬格尔,“擦干净!”
芬格尔仍然处于宕机状态,女孩对他很热情,可他却想不起她的名字。
“我们……认识吗?”芬格尔问的很犹豫。
女孩一愣,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看芬格尔的目光就像出门巡逻的奥特曼看见了大怪兽。
“不是吧你?我才离开几分钟啊,您这记忆是属鱼的?只有七秒?还是说这几分钟里你这花心大萝卜又控制不住自个儿看上了哪位靓女啊?让我看看,狐狸精呢?狐狸精在哪!”她以手遮眉到处乱看了一遍,发现满大街没有比她更漂亮的姑娘了,才收回念头往芬格尔胸口狠狠打了一拳,“下次不准开这种玩笑,Low的没边儿了不好笑,而且我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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