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这样意味着她将失去龙族的血统,永生不死,在漫无边际孤身一人的黑暗中经历不知道多少的岁月,才能迎来君王的归来,甚至可能永远都等不到那解脱的一天。可她不在乎,很多人都说女孩一旦恋爱就会变得奋不顾身,雌龙也一样,参孙坚信她的付出与忠心终会让诺顿明白她的心意,多年以后的重逢他会知道那个一直都陪伴在他身边的人是谁。
可是千年之后参孙才明白过来,自始至终她都搞错了一件事情,诺顿就特么的是个弟控,任你捧着心意毫无保留地付出多少年,在他心里永远不如他那个只会叫哥哥哥哥的傻儿弟弟好,天天哥来哥去的比老母鸡都叫人恶心,但这个大哥就是不觉得烦,所有感情都放在康斯坦丁身上了,根本不看旁边如花似玉的姑娘一眼。
有一种女人心叫嫉妒,参孙出卖了康斯坦丁,可她现在仍旧忠于诺顿,忠于她喜欢了很多年的那个青铜与火之王。单从力量上来说,诺顿其实不如他的弟弟康斯坦丁,在崇尚强大武力的龙族中间,参孙更应该喜欢康斯坦丁。但参孙就是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诺顿,是从什么时候哪个瞬间才察觉到这份心意的,就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了。
“请多休息一会儿吧。”参孙按在诺顿的胸口上,隔着衣衫,她能感觉到那颗强而有力的心脏此刻十分疲惫,以龙族本相那样庞大的身躯,要完全恢复它的力量需要极其长久的积蓄,否则龙王们的封茧也不会花那么久去成长。诺顿获得了康斯坦丁的力量,但他的身体还不够去负担,那会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几个月的时间不过是沧海一粟。
诺顿现在最好的解法应该是离开青铜城,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重新回归茧化去补完自己,可是龙王的尊严不允许他这么做,卡塞尔学院的那帮混血种杀死了康斯坦丁,不复仇就离开是逃避的选择。青铜城是他的主场,在这种地方即使是以不完全的姿态去迎战,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杯水车薪罢了。”诺顿淡淡地笑笑,“我只想多看看这个地方,回到茧里并不好受,那感觉就像自己死了,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再怎么努力也伸不出手,永远摸不到也看不到什么。”
“那请让我继续陪着您。”参孙低声说。
她做了一件很大胆的事情,起身向着诺顿张开双臂,好像要给他一个拥抱。诺顿没有回避也不意外,那种朦胧的暗恋可以瞒过任何人,唯独瞒不了当事人自己。兴许是觉得这千年来的等待太过让参孙太过委屈,诺顿没有拒绝,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站起来以后就比自己更高的女孩扑向自己,千年的沉寂不可能有什么香水之类的东西给参孙用,但她身上仍然带着淡淡的馨香,就像春暖花开的时节那盛开在城下的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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