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哔哩哔哩投资五千万美元,收购拳头的所有版权,拳头成为哔哩哔哩旗下的公司,哔哩哔哩拥有任何版本的最终决定权。
第二,哔哩哔哩投资八百万美元,收购拳头20%的股份,拳头保留有独自运营权,但任何版本的升级,哔哩哔哩拥有最终否决权。
第三,哔哩哔哩投资五百万美元,拥有不低于15%的股份,不会插手拳头的任何决定,但关于版本的升级和变化,哔哩哔哩有建议权。
第四,哔哩哔哩投资300万美元,持股10%,不会干涉任何决定,只享有分红。
当然,这四种方案都会由哔哩哔哩获得LOL的国服代理权,并且会拥有国服的独立更改权,并且还都会排专人前往美国拳头公司的总部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
麦克斯在看完这四种解决方案之后,陷入了沉思。
第一种和第四种不可取。
他来拉投资,可不是为了给人打工的,更不是为了养米虫的。
三百万美元虽然不少,但任何资金都是金字塔模式的。
越高,收益才越高。
低于某个标准之后,再多也没用。
那么就剩下了第二种和第三种。
严格来说,第三种的条件要更好一些。
不但钱并不是太少,权利也只是建议权。
但事情不能这么看。
第二种虽然苛刻了一些,更是拥有否决权,但股份只有百分之二十,只比第三种高5%,却多了三百万美金!
然后最终否决权虽然看似很厉害,但……
他们是美国网游公司,而不是华夏。
到时候就算真的哔哩哔哩派专人前往拳头监督,也可以用各种方式蒙混过去。
可建议权却不同了。
建议权的意思是,对于某个版本拥有建议、提议的意思。
换句话说,如果哔哩哔哩对于某个版本不喜欢,是可以通过建议权强制拳头听取的!
这就很恶心人了。
所以唯一剩下的,就是第二种了。
但是就这样答应吧,麦克斯又不愿意了。
见到麦克斯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毛易笑着说道:“如果麦克斯先生对于我方给出的条件不喜欢,那么可以回去考虑几天,生意嘛,货比三家总是要的。”
麦克斯一愣,似乎完全没有想到,毛易竟然主动提出让他回去思考。
“亲爱的毛……”麦克斯不解地问道:“难道你没有看好我们的游戏么?”
“不!”毛易诚恳地说道:“我很看好,甚至认为,这会是一款划时代的网络游戏。”
“可为什么你……”
“因为我是华夏人。”毛易笑着说道:“对于华夏人而言,只要是朋友,我们都会热情欢迎的。”
“朋友……吗?”麦克斯一愣,若有所思。
“怎么?麦克斯先生是看不起我么?连交个朋友都不愿意?”
“NONONO!亲爱的毛,我们从今天起就是最好的朋友了!”想了想,麦克斯郑重地说道:“不论我们最终的交易是否成功,只要我还在拳头一天,拳头和哔哩哔哩的友谊都会长存!”
“呵呵,谢谢。”
麦克斯走了。
一旁的翻译迟疑了一下,轻声问着毛易:“老板,您不看好这个项目么?”
“不,恰恰相反,我非常看好这款游戏。”
“那你……”
“你是想问,为什么我会选择让他离开,去看别人家的报价么?”
“呃……是的。”
“等你想明白了那一天,你就可以坐到我这个位置了。”毛易笑着拍了拍翻译的肩膀,笑呵呵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