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屋,白峰叫来杜二,坐在火炉旁边,给这老伙计烧了点肉。
白峰脸颊映着火光,勾勒出来线条分明的颧骨,有股坚毅之气,说出此次目的:
“老二,这两天你盯着村子里的周全,看他什么时候上山。
到那时候,告诉我声。
不要声张,不要被人察觉。”
杜二被叫过来,正摸不着头脑,盯着大哥,恰见白峰说话,一双眸子在火光映衬之下,隐隐发亮,就像翱翔天际的鹰隼一般。
锐利,深邃,野心勃勃。
杜二脑海突然回忆起了年轻时候自己跟着大哥,所见到的,也是这副目光,这副神情。
气势摄人,无端让人心折。
半响反应过来,杜二面色稍变,右手成刀,在脖子上一抹,“大哥是想……”
白峰对于杜二完全信任,点了点头,“昨儿进山,得了张猞猁皮,被这瓜蛋子看到,今儿一早过来,就以皮税的名头,给我要了去!
这还不满足,又看上了我这头猞猁崽子!
而且数年之前我从外面回来,没过两天,便惹来了人,应该就是这个家伙捣鬼。
我少进村,不好盯梢,可能被人察觉,只好让你帮着瞧瞧。”
“果然是他,那年你刚回来,就被人打,险些出事,这仇不能不报!”
杜二没有犹豫,拍着胸脯答应下来,“大哥放心,别的能耐没有,蹲点儿看人这事儿,你还不清楚我本事么!”
白峰点了点头,正是了解杜二,并且足够信任,才叫了他。
年轻混的时候,这事儿没少干。
直到此刻,杜二才看到房间里的追风,大为惊讶,“大哥,这只猞猁,也是昨儿逮的?”
白峰脸上露出了笑,把追风叫来,揽在怀里逗弄,说道:“很乖是吧,可能它是跟我有缘。
我给它取了个名,追风。
别说,这玩意儿是真的猛,别看不大一点,昨天猎的这头羊鹿,就是追风主攻,我看到时,一个锁喉挂在那儿,这羊鹿甩都甩不掉!”
杜二瞧着面容红润,气色充沛的大哥,眼中露出一抹担忧,犹豫一会儿,说道:
“大哥,有句话不知该问不该问。”
白峰手中拿着熟了的肉,递给杜二,瞥了眼他,心下了然,说道:
“你是想说今年见我愈发孱弱,怎么这两天精神头好了,担心我是不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
不等答话,白峰笑了一声,说出早已想好的措辞。
“老二,咱在白锥岭,你应该听说过山里各种传说,一些成精的妖怪下山吃人,有些山货,天材地宝,能生死人肉白骨。
城里那些武师,咱不是没见过,一跃数丈之高,能在空中提纵数十步,轻功厉害得很,不似常人。
这个世界这么多的玄奇,帮人恢复身体,返老还童的宝物,不在少数!”
杜二瞪大眼睛,激动说道,“这么说来,大哥你是得了宝……”
说到一半,他顿下了,喃喃说道:“不是回光返照就好,不是回光返照就好!”
念叨两遍,眼眶竟是有些湿润。
将近四十年的感情,即便中间因为白峰外出,断了几年联系,他们也没改变。
只是光阴在脸上留下一些痕迹罢了。
白峰拍拍这老兄弟,想起年少时的另外几人,说道:
“老二,如今虽是强子他们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但咱这帮老家伙,未尝就不能有所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