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风起云涌重阳宫 第一百一十章 踪迹
郑曦要做的事情,当然是摆摊卖小吃。
或许是自幼孤苦使然,郑曦对于美食有着非同一般的钟爱,做饭也是他平时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自从那次在山寨练级点摆摊大获成功之后,只要有机会,他总是想喜欢这么干。 看到别人拿着他做出来的小吃,吃的满嘴流油的时候,他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这种性格,说穿了,就是他从心底希望有人认同他,无论在哪一个方面。 在游戏里,他的武功当然要保存实力,留下底牌;甚至炼丹、打铁这些技能,都容易招人眼红,不方便放到台前来。 只有厨艺不受这个限制,他可以大大方方的站在小吃摊前面,享受食客们赞美的眼光。
在篝火广场附近找了块空地,掏出锅碗瓢盆、蒸锅烤炉,郑曦摆起小吃摊。
主打产品当然是全套的狼肉大餐。 他口袋里的狼肉全都掏出来,都能堆成一座小山了,不卖咋办?
碳烤辣子狼肉串,烟熏狼腿,狼肋排酱汤,狼腰面线,狼肉馅饼……
在这个休闲玩家为主的地方,食物属性高低不会有任何人关心,完全是美食至上的地方。 旁边也有塞外牧民的NPC在卖烧烤,但他们卖的是标准的羊肉串,即使美味,玩家在现实里也都吃的差不多了,当然没有少有人尝过的狼肉有吸引力。
所以,当郑曦堂而皇之的树起“草原狼肉大餐”这块招牌地时候。 摊位前立刻排起了长队,消费者大多数都是来草原观光的少男少女。
“走,老婆,我们吃狼肉去。 哈,别腼腆啦,游戏里吃多少肉都不会胖的!”——这个是少侠劝侠女。
“老公,我想吃狼肉~~~~。 你嫌贵?店家,我用这头色狼跟你换狼肉!”——这个是女王强迫随从。
摆摊的过程。 啼笑皆非,乐在其中。 相对于之前紧张的战斗,这正是最好的休闲。
郑曦这边自得其乐,李长风也不甘寂寞。 他把郑曦的炫光、流焰两块玉佩借去增加福缘,然后开始跟部落中尚未休息地NPC牧民聊天,争取找到野马群的线索。
残月星河转了一圈之后,面无表情地在郑曦的摊位旁边找了张椅子做下。 开始吃肉喝酒。
时间在忙碌中飞逝。 等到郑曦的狼肉生意开始冷清的时候,游戏中已经东方发白,到了日出的时候。
太阳升起来,午夜场的篝火狂欢晚会当然要散场。 除了少数玩家跑到营地外面去看日出,大多数都掏出回城符各奔东西。
部落中的牧民NPC也大批地“起床”,在营地内开始一天的忙碌。 不过牧民NPC的消费能力比玩家逊色得多,郑曦的生意也就冷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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