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到了这份合同之后,所有鼎峰娱乐那边想要和自己续合作的那些工作人员,就全部都可以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来到自己的公司了,像是周铭等这些团队的人,更是想来就来。
所以在拿到这份合同之后,林夏也是第一时间就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周铭,并且让他通知了凌风琴等,之前就一直和自己合作的人,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他们。
同时在自己拿回来这摞文件之中,最最重要的当然就是所有和苏晚秋相关的那些合同。
包括之前苏晚秋身上所背的那些代言等等,全部都已经在林夏自己的手中了,只是其中的部分商品的代言,现在的自己哪怕是有了苏晚秋所有的合作合同细节,但是自己还是没有办法帮助苏晚秋摆脱这些合同。
因为这些合同,从一开始都是签订好的固定年限,哪怕是现在的自己,有了关于苏晚秋所有合同处理的权利,这还是有任何的办法能够帮助苏晚秋解决这件事情。
但是现在好在,苏晚秋之后,无论是进行任何的代言,亦或是参加任何的通告与广告,这些全部都是会由自己公司来进行控制的。
只要自己不想,苏晚秋就不用再去参加公司安排的任何强制性的活动以及通告。
并像是之前的一些代言,包括节目,之前公司都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哪怕是成为了天后,苏晚秋还是必须要完成她需要完成的任务。
必须去参加足够数量的活动通告,必须接受固定数量的商演。
对苏晚秋来说,其实就是合同上面的前置条件约束,是她目前唯一有的被约束的条件,这一点哪怕是现在的苏晚秋已经成为了天后,这一点还是不可避免的。
这就相当于是苏晚秋专属的硬性工作合同,这点苏晚秋和林夏还完全不一样,林夏是完全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参加的活动,或者想要参加的通告的。
但是苏晚秋却没有这种特别的权利,苏晚秋仅仅只是能够在一种活动之中,选择自己更加倾向于参加的那几个。
并没有办法全部拒绝或者直接选择全部参加,对现在的苏晚秋来说,其实无论林夏是不是将她的合同移到了自己的公司,苏晚秋还是会按照自己本人脑海里面的想法去进行。
那都是对于自己的事业,已经要有所取舍。
虽然苏晚秋确实是事业心极强的女人,但是最后确定了想要和林夏在一起的话,那么自然而然就必须更改一下现在的这个生活节奏,现在的林夏和苏晚秋两人常常因为工作的原因,没有办法长时间的呆在一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