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家婶子本来是做好了久等的打算,却没想到自己扫干净了石头没等坐热乎呢,林白棠已经风风火火的赶了出来。
几乎是下意识的一打量林白棠,赵家婶子就愣了:“怎么还是这身儿,也不穿光鲜点?”
要知道在这样的地方,赶集可是大事,几个村子的人聚在一起,好些年轻的小姑娘都会趁这个几乎努力打扮,力求在集市上夺了人的视线,也叫家里有点面子,越是漂亮知道的人多的,到时候来提亲的人就越多,能拿到的彩礼也就越厚实,而且不单单是那一家,连她家的近点的亲戚,也都能跟着沾光。
这样的情况下,渐渐的,不单单是未嫁的女儿家开始打扮,就连结了亲的,也会为了自家兄弟姊妹以后的幸福穿的漂亮些,以此昭示自家家里的富足。
林白棠自然也知道这些事,只是一直没注意过,即便是这会儿,也只是随意笑道:“去赶个集,穿那么光鲜给谁看啊。”
赵家婶子一愣,却也想起来林白棠家里没有姊妹,也没有什么太亲近的人,本来是不用给人挣什么面子的。
只不过如今如今是多少有点不同的,赵家婶子对着房子努了努嘴,声音也放低了两分:“你家那个,不是城里人吗,他能看惯你这个样子?”
这话林白棠倒是没想过,她下意识往自己的身上看了一眼。
她之前经常随着父亲上山,所以为了方便,衣服大多都是素净耐磨的料子,这样的衣服耐穿,可是论起样式颜色来讲,自然是不如那些鲜亮时髦的好看。
林白棠可记得当时在城里的时候,孟正辉给自己买的衣服都是什么样子,旗袍和洋装都是漂亮的颜色料子,滑溜溜的像水一样,往人身上一穿,便是只有七分的好看,便也变成十分了。
自己当时那几套衣服穿上,照着镜子的时候都有点恍惚,觉得像是月历里面的女明星一样,林白棠都不敢去摸身上的衣服,生怕自己的手糙,给人家的衣服挂出丝来,可孟正辉却是一点也不思索还价的掏了钱,将那些衣服都包了下来。
他应该也是喜欢那种颜色的吧。
林白棠前半辈子活的十分随意,对于面貌的审视几乎是没有的,如今情窦初开,竟也有了几分女为悦己者容的自觉性。
赵家婶子看出了林白棠的犹豫,借机劝道:“这次去就趁机会多扯两块鲜亮布料吧,现在不打扮打扮,以后到了我这个年纪,再想穿就来不及了。”
林白棠按了按自己的荷包,想着扯两块布倒也不算很大的花销,便也痛快的应了:“行,听婶子的。”
两人说话的功夫,赵婶子家的驴车也就到了,赵婶子先上去了,又来邀林白棠,林二婶子一旁看的眼馋,凑合着也想蹭个白车,赵婶子有点为难,毕竟乡里乡亲的,哪里有让一个不让另一个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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