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过两天宽裕了,一定送一船料豆过来,还买些果子来,你和紫燕骝分着吃。”凌霜对火炭头说道。
秦翊抱着手在旁边,看她跟马厩里的马说话。
“对了,秦翊,你知道马的蹄子是怎么长的吗?”凌霜还要考他:“我也是从书上看到的。”
“马是踮着脚站着的。”秦翊一下子就回答了:“军中养过马的人都知道。”
为什么是军中才知道呢,凌霜没有往下细想。
那本书上也是从马的骨头分析的,而军中,是能见到马的骨头的。
西戎人的骑兵厉害,军中就用铁锁子阵破过,据说可以拦住全力冲锋的重骑兵,马的速度,猝然摔倒,会跟有些人骨折一样,把骨头茬子都摔出来。
“你这都知道。”凌霜摸着火炭头的脑袋,笑道:“其实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觉得你救了火炭头,是值得的,你想啊,马这种家伙,这么强壮的身体,这么脆弱灵巧的腿和马蹄,像天生就是为了奔跑而生的动物。
像火炭头这样的野马,被人类驱使已经很可怜了,还要落在赵景那种人手里。一辈子还能不能自由自在地奔跑呢……”
“马不会想那么多,它们能吃到料豆,就比什么都开心了。”秦翊一点不买账。
“但我们是人,我们可以想这么多嘛……”凌霜笑着,摸了摸一旁的紫燕骝。
秦家的马过得就舒服多了,听说天气好的时候秦翊还会带它们去乐游原上吃草,京城人都知道偶尔在那可以遇到秦侯爷。
其实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讲礼的世家,这时候已经在安排晚上的事了。秦翊也自然不例外,在旁边吩咐小厮:“去凝心堂说一句。”
说一句什么呢,秦翊没说,但凌霜过了一会儿,看了看天,想起自己晚上去哪还没着落呢。
“你没地方去的话,可以留在我家。”他道:“我会打发人告诉你家里,说我母亲把你留宿在我家了。”
未婚女子,要在外面留宿,必须有亲密的女性长辈陪同才行,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清河郡主这种身份极高的贵人或者命妇挽留,算是荣宠。
秦翊这家伙是在礼节中泡大的,他和贺南祯一样,不讲礼是不想讲,真讲起来,比谁都妥帖。
秦侯爷从来什么多余的事都不做,今天一做就做了两件,不仅收留了火炭头,也收留了凌霜。
凌霜本能地对他和他母亲的关系有点好奇,难道清河郡主真的跟传说中一样,一心向佛,连自己的儿子也没有半分温情吗?
自己在秦翊眼中看来,是不是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但如果火炭头一辈子都不能自由自在奔跑,那上天为什么要给它一匹马的身体呢?
凌霜不在军中也知道,马伤了腿,基本等于死路一条,和牛与狗这些都不同,马的骨骼构造,是非常微妙的平衡,伤一条腿,很多时候就再也无法站立,因为其余的腿承担不了压力,也会迅速坏掉,站不起来的马,就会迅速死去。
天生为奔跑而生的骨骼,在不能奔跑后,基本就等于死亡。
如果上天不是要让她娄凌霜做那匹离群的野马,为什么要给她这样的天性?
为什么要让她喜欢外面的世界,喜欢宽广辽阔的天地,为什么要让她拥有智慧和勇气,为什么要让她觉得,哪怕只能爬上屋顶看看一晚上的月亮,也比一辈子困于内宅享受荣华富贵来得有意义。
命运像跟她开了个残酷的玩笑。
而她选在今天戳穿这个玩笑。
“秦翊。”
她抚摸着火炭头,却忽然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他。
“你今天回答了我的问题,我也还个礼给你吧。”她道:“我们去个地方,我让你看看另一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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