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居然还让翠儿去跟他学,那岂不是说翠儿也被这家伙给玩弄了?
并且今天早上他还!
想到这事儿,大小姐的心情更加不好了,得再找个机会打他一顿出出气儿!
正在打道回府的张枫忽而一个激灵打了个喷嚏。
怪事了,哪个王八蛋又在背后念叨自己?
酿酒这种事情急不来,粮食在发酵着,张枫要的工具,宋青荷也在找人制作着,因此大小姐又去忙活内衣店的事情了。
毕竟玉诗烟那个家伙已经开始在江府各地寻找开分店的地址了,到时候分店一开起来宋家这边的货源就得跟上。
而张枫这个合伙人也没闲着,这两天都在金城的胭脂水粉店逛着,调查哪种香味更受金城女子的喜欢。
这一逛还真让他有了些收获。
一大早上的张枫就背着个箩筐去柴房拿了把柴刀就要出门,见到他这副装扮,宋祁玉不免有些好奇:“张枫你要上哪去?砍人啊?”
张枫顿时无语:“砍什么人,我是去郊外弄点佛手掌。”
“佛手掌?你弄那玩意儿干嘛!”宋祁玉疑惑。
张枫嘿嘿一笑:“这你就不用管了。”
他昨天在外城逛得时候,竟然发现了一个妇人在卖仙人掌的果实,当时就让他心中一喜,一问之下才得知。
这个世界仙人掌被叫做佛手掌,果实也被当成一种野果采摘售卖,只不过价格低廉。
一般富贵人家都懒得吃这玩意儿。
仙人掌的果实吃起来味道还是不错的,但张枫看中的可不是这个果实,而是生长在仙人掌上的胭脂虫!
这可是天然的红色素,用来做口红的顶级材料。
这个时代女子的口红用的都是红纸或者朱砂制成的胭脂,弄出口红来也是个能挣钱的小玩意儿。
因此昨天在看到仙人掌果实之后,张枫就问了那农妇位置,准备去砍些仙人掌回来。
这会儿入秋,夏秋两季正是胭脂虫出现的季节,再晚可就没有了。
那片仙人掌的位置在郊外,金城郊外多是一些农田河沟之类的地方,这些田地也并非老百姓的,都是金城的富贵人家租给老百姓种的。
交付地租之后勉强温饱。
快到中午,张枫才到达了农妇说的位置,看着那一大片仙人掌,尤其是仙人掌上那些灰白的胭脂虫卵,他顿时一乐。
掏出柴刀就开始将这些仙人掌一片一片的砍下来装进背篓,砍了十几分钟,被刺扎了几下张枫也有些累了。
随手摘了七八个仙人掌果实,便坐在地上吃了起来。
目光远眺,远处田地间佃户在田地间劳作,脸上满是笑容,毕竟马上就要到收成的时候了。
秋风凉爽,微风拂过金色麦浪晃动起来,景色极美。
看着这一副秋收图,张枫内心也祥和了几分,就在这时候远处驶来十几辆马车,马车最后停在了距离张枫不远处的草地上。
有人朗声一笑:“此地极好,依山傍水,咱们不如就选在此地?”
“明威兄所言甚是,此处风景的确极妙。”
听到明威兄三个字,张枫下意识移动目光看去,正好看到一道曼妙身姿从马车上走下,他心中不由得咯噔一声。
怎么遇上这群家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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