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大伙预料的是,那俩混社会的家伙一进屋,见到了黄莺,立马左右开弓,尽情地抽着自己的耳光,还一口一个对不起我错了之类的道歉话语。
朱小君在门口觉得差不多了,这才进屋,制止了那俩货没完没了的自残。
“行了,差不多就得了,今后在外面混长点眼,自个吃了亏不要紧,伤了四喜和老五的名声,那你俩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那俩货点头哈腰地连声应着。
朱小君觉得脸上的光彩足够了,不想在为此事耽误时间,于是便挥了挥手:“滚吧,我这就给四喜去电话,让他忘了今天的这档子事情。”
那俩货像是得到了投胎的机会一样,连忙连滚带爬地滚了出去。
朱小君颇有些得瑟地坐到了黄莺的身边,然后摆了一个十分拉风的翘起二郎腿的姿态,拿起茶几上的半包香烟,甩出了一支来,叼在了嘴上。黄莺很知趣,连忙找了打火机,帮朱小君点了火。
一整套动作下来,朱小君却遗憾地发现,兄弟们当中,只有陈光明对他抛来两眼崇拜,其他的人,都是该喝的喝该吃的吃该摸的摸该啃的啃,居然没人对他说上两句恭维的话。
这……也太不给朱小君面子了!
要不是碍着从美国大老远跑来的佟大博士的脸面,朱小君恨不得冲上去关掉音响,喝问那几个不长眼的兄弟一番,问问他们懂不懂做人的道理。
不是吗,人家朱小君出血请客,还干了这么件牛逼的英雄事迹,居然连点掌声都不给,这不是不会做人又该是什么呢?
好在还有个黄莺。
好在那几个陪唱小姐还是懂道理的。
黄莺肯定是没得说了,偎依在朱小君的身边,把朱小君伺候地像什么似的。那几个陪唱小姐也有一搭没一搭地抽出了空当来向朱小君献殷勤。
这才勉强抚平了朱小君严重受伤的自尊心。
驻唱歌手在KTV的生存模式是挨个包房去敲门,如果人家确实需要由这种半专业歌手为某个特定客人献唱的话,那么驻唱歌手便会按照客人的要求,在包房中献唱一曲或两曲,然后根据客人的欢喜和习惯,得到几十块或一两百块的小费。
运气好的话,一晚上能拿到数千块的小费,运气不好的话,一晚上赚不到一分钱也是很正常,甚至还会出现今天的这种情况,不单赚不到钱,还可能惹了客人不高兴。
黄莺在朱小君的怂恿下,终于点了一首歌,歌名叫《我愿意》。
这歌不单是旋律好听,歌词填写的也很感人,尤其是黄莺唱得还特别走心,前面的主歌还好,到了副歌的部分,几乎所有人都沉浸在歌曲的意境中去了。
一曲唱罢,黄莺的双眼中居然是泪光闪闪。
胡恩球起哄道:“人家美女都愿意了,朱小君你好歹也表个态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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