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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不需要那么准

布纳斯的射击场内,唐陌饶有兴致的看着韦斯打光了一个手枪弹匣,然后继续装填。

好的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没有大量的实弹射击,再有天赋也都是白给。

必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不停开枪,维持自己的枪感才能够保持肌肉记忆,让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射击动作。

韦斯是唐陌的贴身保镖,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继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边最后的屏障。

这样的人是要时刻保持最好的战斗状态的,所以韦斯总是抓紧一切时间,训练自己的战斗技巧。

他的手枪已经玩的出神入化,几乎每一枪都能够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枪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闪电一般。

“呯!”最后一枪打光韦斯把手里用来测试的手枪样枪放在了托盘上有些意犹未尽的回过头来看向唐陌:“你总是能造出让人喜欢的武器。”

坦白点儿说,手枪真的是非常便于携带,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单兵武器,这东西在韦斯的手里,简直堪称神器。

比起个头很大的1911手枪来,手枪似乎更适合保镖或者间谍之类的人员使用。

不过,手枪同样也有自己的缺点,首先的一个缺点就是这种武器的威力相对于来说太小了。

1911手枪的口径更大,使用的子弹可是比使用的765毫米手枪弹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实放在韦斯这样的用枪的高手手上,1911手枪这种一枪就能解决问题的武器事实上拥有更大的威力。

同样只能装7发子弹,手枪的7发子弹或许无法解决问题,可1911手枪就要稳妥的多。

因此韦斯还是更喜欢威力巨大的1911手枪,至少在实验了许多种手枪之后,韦斯更偏爱的是1911手枪和“驳壳枪”。

如果能够携带的话韦斯更愿意携带驳壳枪,也就是毛瑟自动手枪这种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临时充当自动武器来使用。

虽然在准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韦斯更喜欢这种拥有强大威力的自动武器,毕竟和当年的希瑞克燧发手枪比起来,现在参与大唐集团手枪竞标实验的手枪,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鲁格手枪事实上也有样枪被制造出来,不过这种开火的时候不那么稳定的手枪,韦斯并不喜欢。

虽然价格昂贵,而且使用了许多新的技术,可鲁格手枪的固有缺陷依旧很多,很难与更稳定的与1911竞争。

事实上哪怕是三德子时代,普鲁士的贵族军官们佩戴鲁格手枪的也不太多,大多数鲁格手枪都被留给了警察和二线部队毕竟战场环境太差了,这种金贵的手枪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里,1910年前后,诞生了太多太多性能优秀的手枪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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