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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木匠师徒牛嚼牡丹,实不知这一小坛橘酒,费了陈恪多少心思。
陈恪虽然好酒,但这酒不是酿给自己喝的,而是用来赚钱的。
陈家是十一家的债主,在青神县便有六家,除了蔡传富之外,还有一个姓李的酒商、一个姓张的橘园主、一个姓贺的竹园主、一个姓涂的酱商、一个姓钱的炭商。陈恪从侧面了解到,这几家原先便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惨淡经营。前几年朝廷和西夏打仗,为了筹集军资,对蜀中工商业加派‘西夏钱’,那些盈利良好的商家尚且被压得喘不动气,这几家直接债台高筑,无以为继了。
其实这几家并非还不上陈家的债务,只是债主太多,还这家不还那家,那家非毛了不行,索性谁都不还,拖一天算一天。虽然陈恪理解他们,但绝不喜欢这种耍赖的做法。
不过有时候欠债的是爷爷,这话一点不假。日子一天天过去,陈恪利用空闲时间,对这几家的生意进行调查,发现除了经营不善外,最大问题是出在产品上。
就拿那叫李简的酒商来说。
宋朝施行专利榷酒政策。在四川,这种政策分两层,一个是官酿官卖,另一个是民酿民卖。顾名思义,前者是由官府独占酿造、出售的全过程,自然可以享受垄断暴利。后一种则是允许酒户买扑承包,所谓‘买扑’就是承诺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获得开坊置铺、酿酒卖酒的权力。
这就好比后世国企与私企在同一行业竞争,结果可想而知。几乎所有的名酒,以及销量最广的黄酒和白酒,都被官营垄断,根本不向民间提供酒曲,亦不许民间自酿。而民营的酒商只能用土法酿制果酒、药酒和配制酒,其中又以果酒为主。
宋代的果酒,是以各种果品和野生果实,经发酵酿造而成的低度饮料酒。陈恪在市面上见到过葡萄酒、梨酒、荔枝酒、石榴酒、枣酒、黄柑酒、甘蔗酒以及蜜酒等,种类可谓繁多,销量却很可怜。起初他很难理解,因为据他所知,宋朝是唯一一个鼓励饮酒的朝代,宋人好酒如命,但偏好口感香醇的低度酒,所以黄酒才会大行其道,成为最主要的酒种。
为何本该更符合宋人嗜好的果酒,销售却很不理想呢?在亲自品尝过之后,陈恪便明白了——这些酒望之色泽浑浊、多有絮状杂质,且酸涩味苦,掩盖了本应有的果香。追求享受的宋朝人,自然宁肯多花钱买官营的黄酒和白酒,也不会去碰这种便宜的劣酒。
究其原因,是因为与酿造技术已经十分成熟的黄酒相比,果酒的酿造工艺还处在很原始的阶段,无论是对酒液中的沉淀物和悬浮物,还是对混杂在酒中的苦涩味道,这个年代的人还没有办法……或者有也敝帚自珍,绝不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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